山东通报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进展情况
2017-11-22

  11月22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进展情况。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省动员、强力攻坚,加快解决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印发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视频会议,要求坚持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坚决打赢环境整治攻坚战;9月,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的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中,一是实施“三调度一通报”。对环保系统攻坚任务,实施每日一调度;对17市和22个责任部门(单位)实施每周一调度;对重点问题实施专题调度;每周汇总形成《攻坚行动专报》。二是会同省发改委等16个部门成立9个专项督查组,对17市开展攻坚行动联合督导检查。三是进行了28次挂号督办。四是召开党组会研究了反馈清单、强化督办、提请约谈、建议审计、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等措施督促攻坚推进。五是定期反馈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分别向涉及具体任务的18个部门(单位)反馈了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六是开展省级强化督查巡查。成立了由厅领导分市包干督导、处级干部带队、170名业务人员组成的17个工作组,10月16日开始,采取三周督查一周巡查、督巡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7个设区市进行5轮次督导检查。至11月14日,17个督查组共检查污染源7429处,查出问题2207个,问题率29.71%。七是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在已完成第一次评估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对省《攻坚方案》所列突出问题解决程度和群众满意度开展第二次评估。

  省《攻坚方案》列出的4大领域28个大项和55个小项攻坚任务中,根据国家秋冬季攻坚方案不作强制性任务和量化考核的要求,调整了两项内容,截至11月14日,基本完成27项,正在推进26项。其中,省级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气代煤或电代煤工程筹集资金9亿元进行财政补贴,已验收(通气点火、通电)57.68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40.9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1-10月份我省保障气源供气100.48亿方,同比增长39.6%;省级输电主网架和220千伏为核心的地市级输配电网不断完善,合计完成投资177亿元。全省“散乱污”企业共排查84943家,清理整治完成84825家,占比99.86%。全省燃煤小锅炉共清查出38953台,已淘汰38950台,占比99.99%,其中7个传输通道城市共清查出15704台燃煤小锅炉已于8月底全部完成淘汰,比国家目标要求提前2个月完成任务。潍坊港、烟台港已分别按期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主要采用LNG货车和铁路运输。191个原料药制造、制革、印染等三大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已完成147个,完成率76.96%,已达到《攻坚方案》完成率60%以上的要求。全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46908个,已完成关闭搬迁46233个,完成率98.56%。今年以来省、市两级公安环保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70次,召开联席会议 224 次。省、市、县三级均已建立公安环保案件移交制度,今年以来共移交案件1475件,行政拘留1201 人,追究刑事责任430人。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按照刘家义书记“环保攻坚战,必须打赢”的批示要求,采取“以调度促落实,以评估促落实,以督办促落实,以约谈促落实”的方式,以“钉钉子”的精神,重点加快推进未完成的26项攻坚任务。一是持续强化调度。通过重点调度、专题调度、定期通报,加强预警提醒,促进采取措施加强解决。二是加强精准重点督办。对重点、难点攻坚任务,多部门联动,实施精准重点督办,确保攻坚任务按期保质完成。三是实施公开约谈。按照“四步工作法”,实施公开约谈、“点穴式”环保督察,以“零容忍”的态度督促问题整治。四是做好综合绩效评估。采取第三方评估、绩效审计等措施,考核评估攻坚成效,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和正确舆论导向。以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正确了解当前的环境形势,促进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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