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菏泽、济宁、枣庄三市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检查了部分化工、机械、生物科技等企业和建筑工地,沿途发现并检查了问题企业。
检查组在三市分别召开了有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不听汇报,不反馈问题,就执法检查重点问题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询问,各市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根据本地实际进行答复。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三市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组建议,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推动党中央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全面落实;要增强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检查,逐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