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相关工作稳步推进
2018-07-25

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5月29日,《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正式印发。全省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落实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7月15日,我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主要问题,已完成23项,其余任务正全力推进。

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正稳步推进,扎实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细化分工建档案,调度销号回头看,督导检查传压力,通报公开百姓验”四句话。

具体来说,“细化分工建档案”是指,指导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对整改方案进行分解细化。确保每一个整改任务有目标、有措施、有时限、有方案、有考核,形成完整的闭环,同时实行环环留痕、周周调度,建立健全档案,准确把握各地整改进度,及时发现问题。

“调度销号回头看”,主要表现在强化日常调度,对完成整改任务的督促其尽快销号,对有异议的做出说明,并派出督导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完成销号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开展第三方评估,并进行备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督导检查传压力”,则是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省级领导分工督导,省直部门包案督办,市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进一步将压力层层传递。

“通报公开百姓验”,意思是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及具体落实等情况。对已通过验收的整改任务,要求各地将整改任务内容、目标、措施、效果等要素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发挥环保督察热线作用,凡是涉及到死灰复燃的严肃追究,真正做到“人民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

此外,我省建立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改工作格局,整改清单化调度和销号制度,实地核查和督办机制,举一反三抓整改机制,协同工作机制以及新闻宣传、公开制度和通报、简报制度等机制,为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夯实了基础。

2017年12月2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督察意见后,我省立即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并迅速启动《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编制工作。2018年1月31日,《整改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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