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锡玉、司法厅副厅长潘东、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李一平带队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就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参加座谈会。
崔凤友对黄锡玉、潘东、李一平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我省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基本情况。黄锡玉副主任指出,这次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主要是为了学习借鉴山东省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先进经验,来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水污染防治立法质量。
座谈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从山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情况,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及权责设定的内容,对上位法的补充细化、地方特色及可操作性条款,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等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水环境管理处、土壤处、监测处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