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08-03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至4月15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对济宁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6月1日向济宁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我市把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建立了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整改落实执行机制,实行“建立台帐、明确责任、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的闭环式管理模式,全力全速落实整改各项措施,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在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7项问题清单中,已完成整改2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5项。对20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3人,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21人,行政处罚135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成立了市长任组长、2名市委常委任副组长的济宁市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和整改督导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报告》(济委〔2017〕132号),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建立了济宁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调度、协调、督导、考核,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

(二)建立问题台帐,加强跟踪督办。一是逐一拉条挂帐。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4大方面,共有 16项27个具体问题,涉及16个市直部门、14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逐项对标,逐条分析,逐一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把治理措施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污染源,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县(市、区)、具体镇村、具体人员。二是明确时限要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6月13日之前制定上报本地本部门单位具体问题整改方案,7月15日之前完成省环保督察建议责任追究,8月15日之前上报整改完成情况。三是进行分类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行立改、迅速整改;一般性的问题要求在8月15日之前完成整改;一时不能完成的问题,需要阶段性推进的,要求拿出方案,明确计划和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四是落实整改“销号制”。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整改督导工作组,实施台帐式管理和销号制;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都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五是做好“回头看”工作。2017年8月29日至9月1日,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导组来我市督导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组查阅了16类2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档案,并赴任城、鱼台、梁山实地检查任城区安居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唐口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老运河黑臭水体治理、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个别进园项目的集中供热改造情况、梁山菱花生物科技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等问题整改情况。对反馈我市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力度、整改效果进行了充分肯定。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我市以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改活动。一是开展全市环保执法“地毯式”集中行动。从2017年5月份以来,抽调60名环保执法骨干人员组成12个检查组,实施全市环保执法“地毯式”集中行动,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企、企不漏项”的原则,对全市156个乡镇及所属村居进行为期3个月的环保“体检”普查活动。对问题企业以“治病”整改为主,开出“环保药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到位的,不再进行经济处罚,不搞“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等“一刀切”措施;截止目前,全市环保执法“地毯式”集中行动共“体检”企业6644家,发现问题4384个,这些问题现已整改到位。这一举措避免了企业遭遇“断崖式”关停,得到了大部分企业主的支持和拥护。由于我市提前开展企业“环保体检”,在环保部前六轮大气强化督查活动中,我市督办问题最少、占全省3.5%,完成整改并销号的比例为100%,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二是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从2017年7月26日开始,我市启动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市委书记、市长进行动员讲话,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入“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从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察局)、市环保局抽调28人,组成7个督查组,每天开展专项检查,现场向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和问责建议。截止目前,全市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2069家、禁养区场内养殖场552家和养殖专业户6670个、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问题63个。三是开展2017-2018年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于2018年2月11日、2月20日、3月12日每10天召开一次调度会,工作中聚焦工业企业污染监管,严格执行燃煤机组(锅炉)加严排放限值;聚焦机动车污染管控;聚焦道路扬尘保洁,降低扬尘污染;聚焦错峰生产和封土行动,对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采取加严要求,3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所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聚焦中小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大气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污染源151个,立案处罚34家,罚款210余万,移交公安2家,清理取缔2家,停产限产4家,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线索7条,集中整治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确保完成我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严肃责任追究,推进整改见底到位。成立济宁市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省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追责。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20名被责任追究人员中,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3人,分别给与诫勉、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将整改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底考核内容,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环保工作不力的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确保真正做到“问题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违法行为未严肃处理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放过、处罚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特别在化工企业异味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采煤塌陷地生态恢复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整改任务依然艰巨。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意见要求,坚决落实好省环保督察组提出的各项整改任务,以壮士断腕的狠劲、猛药去疴的决心,以更严、更实、更硬的措施,切实把省督察组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好,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好,着力推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以落实整改的实际成效提高生态济宁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1.济宁市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2.济宁市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一览表



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

济宁市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年6月25日

整改问题

总数(个)

已完成整改

数量(个)

责令整改

(家)

关停取缔

(家)

立案处罚

(家)

罚款金额

(万元)

立案侦查

(件)

拘留(人)

约谈

(人)

问责

(人)

行政

刑事

27

21

1779

1871

54

135

1

1

0

21

20

附件2

济宁市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一览表

序号

问题类型

具体问题

督察建议

主要措施

整改

进度

1

部分职责存在部门间推诿扯皮的问题。

(一)关于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的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相互推诿。

建议济宁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抓紧推动工作落实。

1.市编办下发文件(济编办〔2017〕72号)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的主管部门。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济宁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改造实施方案》,加强执法监管,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

3.市直层面的职责分工已形成相应的职责明确文件;县(市、区)层面的职责分工已下发通知,要求明确相关职责。

完成

2

(二)关于“对产生恶臭气体、非法向河道排污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以及“负责物料堆放场所的监督检查,清理整治各种露天仓库存放物料产生扬尘的行为,对违规堆放物料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两项工作的监管,市城管局与有关部门存在职责不清问题。

1.市编办下发文件(济编办〔2017〕72号),明确产生恶臭气体的经营户集中整治市环保局为责任部门。非法向河道排污的经营户集中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责任部门;建筑工堆放物行为监管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城镇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行为监管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2.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

完成

3

(三)关于水产养殖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在县(市、区)层面,水产局和水务局存在职能交叉重叠。

1.市编办下发文件(济编办〔2017〕72号),明确渔业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由市渔业局(区水产局)牵头,市水利局(区水务局)、市环保局(区环保局)配合。

2.按照济宁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做好渔业养殖污染防治。

完成

4

个别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四)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未履行好制定规划、引领绿色发展的职责,对城市工业总体布局、功能定位缺少宏观、全面的规划,致使位于主城区的个别污染企业搬迁难度加大。

建议济宁市对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作出情况说明,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焦化行业和火电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抓好组织实施。

1.2017年7月13日,市政府对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2017年8月9日,市政府下发《济宁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济政字〔2017〕98号),严控常规燃煤火电项目建设,科学引领能源产业发展。

3.市发改委联合11个部门下发《加快推进全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引导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4.市经信委编制《济宁市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焦化行业转型升级。

5.印发实施《济宁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着力调整优化火电结构,努力通过“上大压小”等方式,促进小火电机组整合。截至目前,全市30万千瓦以上大型、高效发电机组装机容量659.5万千瓦,占火电装机容量的64%。

完成

5

(五)市林业局下属的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所辖自然保护区监管职责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制止不力。

建议济宁市对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全面整治保护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

1.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受到诫勉处理;分管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成立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执法行动,整改突出问题63项。

3.制定了《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查管护制度》,定期组织全方位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4.2017年7月15日,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济湖委办〔2017〕1号)和《济宁市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济湖委办〔2017〕2号),要求严格履行保护区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护管理措施,加大依法保护管理力度,提高履职监管能力,实行严格的督导问责制度,坚决制止和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对发现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部依法整改到位,保障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安全。

5.2017年7月15日,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查管护制度》(济湖委办〔2017〕3号),加强和规范南四湖胡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巡护检查工作。

6.2017年8月12日,济宁市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治和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7〕100号),切实做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治和管理保护工作。

7.2017年8月12日,调整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其他相关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8.2017年9月30日,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7〕143号),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任城区、微山县、鱼台县政府和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实地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分领域牵头督导、检查和指导推进有关县(区)开展工作。

9.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抽调三个组分别于2017年8月3日至4日、8月8日至9日、8月11日至12日、8月14日至15日、8月23日-26日,组织开展了5次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督导检查,实地全面核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10.2018年1月,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济宁市湿地保护管理局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调整充实了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责职能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赋予了行政执法权、处罚权,内设科室由4个调整为5个,增设执法科室2个,增加人员编制6名。

11.2018年3月,按照《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和管护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任城区、微山县、鱼台县政府和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市领导要求,加快推进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市林业局、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两个督导巡查组,自3月23日起对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反馈问题整改集中督导和管护巡查工作。

12.2018年3月,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上报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微山县、鱼台县政府和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对已完成整改未上报销号的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填写《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初步验收表》《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验收销号申请表》,经县(区)政府审核后加盖政府公章,同电子版报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同时要求,有关县区对对未完成整改的,要落实责任,卡死节点,加快整改,按照规定程序上报销号。为巩固整改成果,有关县区要加强巡查管护力度,防止反弹。

13.2018年4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85号),确保各项政策制度和目标任务在济宁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济宁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草案)》。

14.2018年4月至5月,为加快完成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4次到微山县、太白湖新区督导检查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15. 5月22日,济宁市人民政府以济政函〔2018〕107号文向省林业厅申请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已整改完成的15处突出问题销号。

16.截至目前,全市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71项,完成整改63项,完成率88.7%。

17.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要求逐项目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卡死节点,加快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有关县区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

阶段性

完成

6

普遍存在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

(六)环保行政执法监管能力薄弱,能力建设与形势任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市、县环保机构人员编制明显不足,环境监测、执法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滞后,环保执法队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员缺乏、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尤其是县级环保部门问题更加突出。

建议济宁市责成市编办、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全面提升环保行政执法监管能力。

1.8月11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加强市环保部门机构建设,增加人员编制。

2.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加大对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支持济宁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服务。

3.对市、县环保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

完成

7

重污染企业“退城进园”进展缓慢。

(七)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厂区退城进园工作已于2016年4月正式启动,至今未完成搬迁,按照目前的计划,全面完成搬迁要到2018年底。

建议济宁市责成市经信委抓好牵头工作,2017年8月底前完成鲁抗医药搬迁方案制定,2017年年底前完成重污染车间和生产线搬迁工作,2018年年底前实现全面停产。

1.鲁抗医药公司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全面开展泄漏点检测,已完成泄漏修复。

2.市经信委制定了《加快推进鲁抗医药搬迁方案》,建立了核心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督导加快退城进园步伐。

3.高新生物技术产业园各项目已全部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正在推进设备验证、试车和后续的生产许可申报、认证检查等工作。

4.邹城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2个项目已投产;3个项目正在安装设备;4个项目主体已封顶,进入设备安装。

5.支持鲁抗医药以退城进园转型升级为载体,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项扶持资金和低息贷款。

6.鲁抗医药退城进园搬迁方案已批复,正在实施中。2017年底已完成北厂区搬迁,正在拆除中。2018年6月之前完成北厂区拆除工作,同时做好土地修复前期准备工作。

7.加快邹城园区项目建设及药号转移、认证工作进程,计划2018年年底全面投产,同时南厂区全面停产。

阶段性

完成

8

(八)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位于市区核心控制区,静稳天气下气味扰民多发,应列入退城进园计划。但企业长期以搬迁成本过高、自身排放达标为由,未启动退城进园工作。

建议济宁市责成市经信委抓好牵头工作,2017年8月底前完成国际焦化搬迁方案制定,2017年年底前启动搬迁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实现全面停产。

1.市经信委、兖矿集团、市生化办、兖州区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开展专项调研活动。

2.兖矿国际焦化制定了《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退城入园总体方案》,市经信委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兖矿集团提出的关于国宏化工、国际焦化纳入鲁南化工园区、兖州精细化工园区的建议进行全面研究论证。

3.市经信委下发督办函,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工作。

4.市经信委组织召开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要求兖矿集团和国际焦化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不折不扣地抓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

5. 兖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唐军带领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先后两次约谈兖矿国际焦化,明确要求国际焦化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

6.兖州区经信局下达了《关于对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环境突出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关于对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督办的通知》、《关于对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环境突出问题限期整改督办的通知》,要求兖矿国际焦化根据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停产方案。

7.建立周调度制度,对兖矿国际焦化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调度。

8.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适用控制区范围的通知》,国际焦化不在核心控制区范围。市经信委组成专家验收组进行验收,认为厂区周边空气质量大幅改善,达到国家现行环保标准,地理位置不属于城市核心控制区,现积极推进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

完成

9

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滞后。

(九)任城区唐口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供热管网建设进度不快,配套污水管网计划于2017年5月竣工,目前仅完成工程量的70%,集中供热项目及管网还未建设。

建议济宁市责成任城区对唐口工业园区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抓紧对配套管网进展缓慢问题进行整改。

1.目前任城区唐口工业园配套污水泵站及管网工程已完成,将唐口污水输送至安居污水处理厂处理。

2.任城区唐口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已开工建设,已建成联合纸业至鲁鑫油脂供热管道。3.污水管网已于2017年8月竣工验收。

4.供热管网的设计单位已经确定,因原规划在技术上存在很大难度,而且原规划较早、现在需要调整。目前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快确定施工方案,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供热管网。

阶段性

完成

10

(十)邹城市工业园区未按照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建议济宁市责成邹城市对邹城市工业园区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抓紧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进行整改。

1.邹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用地已开始征地,山东环科院已开始工程设计,加快里彦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推进中水全面回用。

3.邹城市实行项目包保制,加速推进整改工作进度。

4.中水水厂征地已完成。清水池图纸已经出具,其他图纸正在设计。配套中水管网图纸已经出具。中水收集管网开始铺设,目前正开挖基槽。清水池基槽开挖完毕,并钎探验收完毕,正在施工垫层。围墙正在砌筑,已经完透明墙以下实体围墙砌筑。目前,完成清水池、絮凝及活性砂滤池主体施工,设备安装完

成70%,配套管网施工完成15公里。加快提升泵站、供水泵房、加药主体施工和设备安装。

5.继续加强管理,增加机械、人员的投入,实施扬尘治理措施,已于2018年4月底前通水调试。

完成

11

(十一)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量与污水处理量不匹配,管网设施不完善,个别进园项目的分散供热设施与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集中供热不一致。

建议济宁市责成鱼台县对张黄化工园区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抓紧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进行整改。

1.张黄化工园区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严格落实园区规划环评集中供热要求,济宁凯特化工公司已拆除、济宁碧海洗涤公司、济宁正鑫化工公司已停产,三家企业锅炉已拆除,正在安装天然气锅炉。

3.对园区污水管廊进行全面改造提升,中煤地质地勘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管廊定位设计。

4.针对管网设施不完善问题,完成了中煤地质地勘工作,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编制完成“两评”方案,正在做征地及附着物补偿预算及房屋拆迁工作。

5、针对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量与处理量不匹配问题,张黄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及省有关专家结合化工园区实际情况开展专业评估解释,并将评估结果报省环保督察组,获得督察组认可。

6. 针对污水管网设施不完善问题,目前园区内防汛路污水管网已完成敷设,达到了园区内各企业污水全收集的标准;

7. 针对个别企业的分散供热与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集中供热不一致的问题,园区内三家采用燃煤锅炉加热的企业在2017年10月底前拆除原锅炉,改用天然气锅炉,并通过了省环保巡查组的检查。

8.张黄化工园区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建设工程,包含12条道路的路网工程、管廊工程、带状公园工程、桥梁工程、热力管廊及绿化景观、照明等附属设施工程,总投资76371万元。现已成立鱼台中煤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现在项目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正在进行征地、拆迁、相关招标采购、设计优化等工作。前期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地形测绘、工程勘察、路网设计、管廊设计、地下管线物探、金威路已完成地下管线铺设,完成前期所有场地调查工程,正在进行拆迁工作。

完成

12

部分重点治污项目未能如期完成。

(十二)列入全省2016年度大气重点治污项目清单的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除尘改造等10个项目未能如期建成。

建议济宁市加大对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改造进度,对未完成治理的机组和锅炉要严格落实停产措施。

1.华能嘉祥发电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2号机组超低改造工程,2017年2月16日进行试生产,已通过省环保竣工验收。

2.梁山菱花生物科技公司于6月29日完成1号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除尘改造工作。2-3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在8月底完成任务。

完成

13

“小散乱污”企业问题较为突出。

(十三)截至2017年3月底,全市共上报“小散乱污”企业932家,其中废旧塑料收集加工、小化工、家具制造、石料石材、小铸造等行业所占比重较大,已具备相当规模。现场检查及走访发现,部分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及县(市、区)边界还存在一些未列入清单的“小散乱污”企业,地方排查摸底工作和跨区域执法联勤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建议济宁市严格按照环保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深入开展排查整治,2017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1.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三次摸底排查;市大气指挥部印发了《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了“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

2.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示。

3.对全市156个乡镇开展“地毯式”集中排查执法行动,将“小散乱污”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

4.全市共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2069家。其中,清理取缔1319家、整改提升750家。

完成

14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十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清理整治违规存放物料露天仓库等两项涉及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要工作未能落到实处。

建议济宁市对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1.2017年7月13日,市政府对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实施道路保洁标准化分级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区市容环境。

3.开展乱堆乱放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法监管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堆放物料等影响城镇容貌的行为。

4.截至2017年底,济宁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44平方米(报省住建厅年报数据),各项指标均已超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的要求。

完成

15

(十五)2017年之前部分区县餐饮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部门不清,导致整体工作出现空窗期。

建议济宁市对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餐饮企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1.2017年7月13日,市政府对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市编办明确市、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3.制定实施《济宁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宁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餐饮油烟治理任务。

4.推广环保无烟烧烤,全面取缔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全市966家烧烤经营户全部更换了无烟烧烤炉具,环保无烟炉具普及率100%。

完成

16

畜禽养殖生产布局缺乏科学规划。

(十六)禁养区内养殖取缔工作推进不力。

建议济宁市抓紧制定出台全市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加快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取缔工作。

1.编制完成《济宁市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7—2020年)》。

2.研究制定《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实现畜牧业转型。

3.将沿河沿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河长制工作职责,杜绝沿河沿湖养殖反弹。

4.关停取缔禁养区552家养殖场、6670个养殖专业户。

完成

17

(十七)湖西稻区农田回水、畜禽养殖、船舶航运、渔业养殖带来的污染仍然存在。

建议济宁市创新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全过程控制,切实降低面源水污染程度。

1.制定面源水污染防治行业导则,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渔业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2.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开展农药减控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3.取缔河道渔业养殖活动,巩固投饵性网箱网围取缔成果。

4.编制《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实现船舶污染物船上收集、岸上交付、港口接收、属地转运。

截至2017年底,全市44家运行港口和11家船舶修造厂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累计建设港口污水收集设施61个、处理设施4套;建设港口船舶油污水接收设施50套、船舶修造厂油污水收集设施11套,建设港口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50套;配备固体垃圾收集设施221个。全市港口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65亿元,新增防尘网30310米,新增防尘树木85472棵,新增洒水车39辆,清扫车20辆,吸尘车13辆,增加喷淋437个,硬化堆场74万平方米,改造洗车台44处,新建、改建皮带机49条,配备保洁人员274人。

5.利用集中科普宣传和大型农产品展销活动,向农民朋友发放技术明白纸,面对面讲解农药化肥减量。

6.安排布署涉农镇街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分组对各涉农镇街进行督导,要求秸杆禁止放到沟渠,散落沟渠的秸杆要及时进行清理。植保、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对农户进行水稻后期管理及病虫害防治进行指导。

完成





截至2017年底,全市11家合法船厂(6家自愿放弃改造或强制停业)已全部达到改造要求,累计投入300多万元,硬化船台11处、配备生活垃圾存储装置11处、污物池11处、油污水储存装置11处、围油栏4400米、污水井11处、固体废物及有害材料存储装置11处。

2017年,完成拆解432艘、加装生活污水设施船舶835艘,分别占年度计划的259%、115%,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累计完成船舶拆解666艘,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舶1459艘,船型标准化工作圆满完成。

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搜救基地建设,南阳岛、留庄、微山、微山岛4处分基地之外,配置搜救趸船5艘,搜救船舶2艘,海巡艇10艘,60吨和150吨打捞船各1艘,搜救拖轮2艘,指挥船1艘、撇油机2台、应急物资运输车辆1辆。2017年新增配应急指挥艇1艘,为局属各海事办事处配备围油栏1100米、吸油毡400公斤,举办海事专项及综合应急演练7次。2018年增配围油栏600米、吸油毡400公斤,开展海事演练2次。

5.利用集中科普宣传和大型农产品展销活动,向农民朋友发放技术明白纸,面对面讲解农药化肥减量。

6.安排布署涉农镇街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分组对各涉农镇街进行督导,要求秸杆禁止放到沟渠,散落沟渠的秸杆要及时进行清理。植保、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对农户进行水稻后期管理及病虫害防治进行指导。


1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完善。

(十八)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在“疏堵结合重在疏导”方面存在欠缺,多数县(市、区)未找到秸秆综合利用的出路,水稻秸秆堆积在沟渠内影响水质。

建议济宁市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1.印发实施《济宁市农业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2.2017市级财政列支140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3.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提高全市秸秆收集储运能力。

4.2017年秋季424万亩玉米收获基本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面积410万亩,其中,秸秆粉碎还田372.5万亩、饲料青贮28.2万亩、肥料堆沤0.2万亩,共建设秸秆收储点181个、收储量2.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面积占比达到96.7%。全市未发现秸秆焚烧现象。

5.加快泗水、鱼台“国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建设和市级29个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完成

19

矿山开采治理存在畏难情绪。

(十九)泗水县、汶上县矿山整治监管力度不够大。尚未建立矿山开采有序退出机制,导致小散矿山较多,资源整合进展缓慢。

建议济宁市责成市国土局抓好牵头工作,制定矿山整治规划和方案,组织相关县市区对矿山开采、“小散乱污”企业集群加大整治力度。建议济宁市启动对泗水县、汶上县和济宁经开区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督促彻底解决矿山开采带来的污染问题,严防“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1.市纪委对泗水县、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及有关乡镇7名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2.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非煤矿山监管建设绿色矿山的意见》,加强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引导。

3.泗水县、汶上县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环保、安监、国土资源、公安等非煤矿山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一矿一法、因矿制宜”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整治到位,达到验收标准,制定了非煤矿山企业准入和有序退出制度,建立了矿山有序退出机制。资源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正在完善其他相关手续。

完成

20

全市采煤塌陷地问题日趋突出。

(二十)全市现有塌陷土地60多万亩,自2013年以来,全市每年治理采煤塌陷地2万多亩,距离《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建议济宁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

1.市政府制定实施《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方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级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强力高效的组织协调推进机制。

2.印发《对采煤塌陷地治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济政督字〔2017〕98号),责成县市区与煤炭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煤炭企业治理责任范围内的采煤塌陷地80%以上。

3.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采煤塌陷地治理有关意见整改方案》(济采治委办发〔2017〕3号),按照因地制宜、整体实施的原则,推进采煤塌陷地的整治、开发和利用。

4.落实省里任务目标。3月26日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各产煤市2017年度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鲁煤综治〔2018〕5号)我市2017年治理完成2.36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2万亩任务目标,综合考核成绩97分排全省第一名,对我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4月16日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达我市2018年全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考核目标任务3.85万亩,我市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将任务分解下达至有关县市区,并采取有力措施,持续督导推进,确保任务完成。

5.规范月报制度。以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进展月报制度的通知》(济采治委办发〔2018〕1号),明确各有关县市区、成员单位和有关矿业集团报送内容、形式及时限,提升工作效率。

6.严格实行督导调度制度。将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纳入“五条重点工作线”印发了《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五条重点工作线2018年推进实施方案》(济国土资发〔2018〕27号),按月制定了工作计划,要求各县市区每月报送进展情况,并实时通报。

阶段性

完成

21

个别断面水质严重超标。

(二十一)龙拱河自2014年被列为省控河流以来,时常出现超标情况,尤其是2017年1-3月份水质连续劣于地表水五类标准,为省辖淮河流域43个断面中最高。

建议济宁市责成任城区制定龙拱河综合整治方案,加大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确保今后龙拱河水质实现长期稳定达标。

1.组织开展龙拱河流域排污口全面排查活动,封堵沿河排灌站入河排污口;加大违规畜禽养殖场户清理力度。

2.抽取龙拱河水进行坑塘蓄水,进行自然净化。

3.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增大区域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4.采用生态基微生物膜法,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流生态平衡。

5.龙拱河水质已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

完成

2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二十二)原定2013年建设完成的任城区安居街道、唐口街道污水管网和安居污水处理厂因故反复拖延,对下游龙拱河水质造成影响。

建议济宁市责成任城区对安居街道、唐口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1.任城区环保局负责人因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中不作为被问责。

2.任城区于6月底完成安居污水处理厂和唐口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土建工程施工,7月初开始对设备进行单机调试;8月初完成道厂区路铺设并启动生物菌种培养工作,已通水试运行。

3.任城区安居街道和唐口街道范围内的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由北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任城区每月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完成

23

(二十三)嘉祥县污泥处置中心、第三污水处理厂属于该县2016年重点推进项目,未按期投运。

建议济宁市对市住建局、嘉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和污泥处置规划落实到位。

1.2017年7月13日,市政府对市住建局、嘉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嘉祥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位于嘉祥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东北角,占地面积450平方米,总投资1491.1万元,环保投资1491.1万元。处理工艺为离心脱水-热干化-焚烧。该项目可研报告由山东省城建设计院编制,2015年12月15日嘉祥县环保局以嘉环报告表〔2015〕123号文件批复了环评,县规划局以选字第3708292015-057号批准了项目建设选址,2016年1月4日省发改委以鲁发改投资〔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经公开招标,绿水股份有限公司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工程监理单位。2016年2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设备基础于2016年5月完工,2016年8月份完成设备安装,2017年3月底完成厂房建设,2017年10月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土建完成竣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目前已完成各项手续办理,正常投入使用,每天无害化处置污泥40吨。

完成

24


(二十四)兖州区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未完成计划。

建议济宁市对兖州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全面推进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运营。

1.不在城区规划区内、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农村新型社区共8个,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2.对新驿镇店子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6月底已完成治理任务。

3.兖州区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将全部按照上述两种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现兖州区涉及问题整改完毕。

完成

25

(二十五)有关主管部门未针对城区雨污混流问题制定专门的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导致降雨期间西石佛、东石佛等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普遍出现波动。

建议济宁市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重点工程。

1.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7〕117号),结合道路升级改造及老旧社区整治,重点实施一批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

2.市住建设强化河道巡查管理,制定出台《济宁市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大排污口封堵力度,推进实现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汛期城区道路无大面积积水的目标。

3.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严查沿街商铺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对建成区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沿河两侧排污口进行排查并封堵对雨污混流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实施严格的雨污分流,并对检查情况及时跟踪督导。

4.对祥济路(山博路-开源路)进行水稳铺设与养护工作;英萃路雨污分流工程完成招标并进场施工,完成土方回填与路面铺筑。

完成

26

散煤治理、新能源替代不足。

(二十六)相关部门未制定鼓励和引导新能源替代规划方案,清洁能源推广不力,全市38家电厂中,仅有1家建有生物质发电机组。

建议济宁市责成有关部门制定鼓励和引导新能源替代的规划方案,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

1.2017年8月9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济宁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17〕98号),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电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力度。

2.市政府印发实施《济宁市2017年“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推广使用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7〕128号),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抓好煤改电煤改气专项行动。截至10月19日,全市6万户改造任务开工62573户,开工率为104.29%;完工60464户,完工率为100.77,其中气代煤59602户、电代煤862户。

3.市发改委联合11个部门编制印发了《加快推进全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济发改能交〔2017〕162号),积极引导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提出主要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积极发展光伏、农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目前基地内已有5个项目并网运行;积极争取生物质发电项目纳入国家、省规划,推进邹城光大垃圾发电等项目建成投产。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11.3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总量的9.7%。

4.市煤炭局组织召开散煤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认购。主城区确定由济矿集团供应,目前已购进无烟煤4万多吨;邹城市确定由宏河集团和兖矿集团供应无烟煤、兰炭和型煤(3.16万吨),无烟煤已到货1.2万吨;曲阜市确定6家供煤企业,已配送7300多吨;鱼台县确定3家供煤企业,已配送3000多吨;金乡县采取政府监管,市场化运做模式,由各镇街道自行确定供煤企业20多家;汶上县招标确定2家供煤企业,已配送1000吨;嘉祥县确定了6家供煤企业,正积极组织进货;泗水确定6家供煤企业,已配送400吨;微山确定10家企业,正组织采购;经开区确定1家企业,认购2000吨;梁山确定4家供煤企业,正组织配送。清理取缔散煤销售点80多家。

完成

27

化工、发酵企业异味扰民问题频发。

(二十七)自2013年以来,省环保厅信访平台长期接到济宁市涉及鲁抗药业、邹城太阳纸业、国际焦化和胡集镇工业园区的异味污染信访。在本次督察组进驻期间,举报大气污染类的信访案件占60%左右,其中反映异味污染的占大气污染类的37%,占总信访量的22%,位列第一位。

建议济宁市对鲁抗药业、邹城太阳纸业、国际焦化和胡集镇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员进行约谈,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异味整治力度,并对相关企业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严防异味扰民;同时,以异味污染为重点,认真落实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确立的深化治理任务。

1.对鲁抗药业、邹城太阳纸业、国际焦化和胡集镇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异味整治力度。

2.任城区政府对鲁抗异味排放源全面排查,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安排601车间停产;对停产车间进行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建立24小时异味监督值守制度。对各生产单位使用的污水池进行了全封闭改造;已委托检测单位山东窿之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泄漏点的检测,已完成泄漏修复。整改完毕,准备销号。

3.邹城市政府6月中旬制定完成邹城太阳纸业整改方案,实行全封闭收集异味处理;初沉池区域已架设完成两座初沉池钢结构并且开始覆膜工作。加强厂外异味巡查及控制。

第一阶段:2017年2月水处理厌氧池、酸化池、AB池完成池体密封和异味治理设施调试工作,设备已正常投入使用,废气达标排放。实现了对主要异味源的收集与处理,大大降低了异味问题对厂界周边的影响。第二阶段:初沉池区域包括综合调节池、絮凝反应池及初沉池。该区域废气处理投入资金1100万元,废气处理公司为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废气处理工艺:碱洗喷淋+丝网除水器+低温等离子设备+断流疏水器+引风机。浓缩池区域包括污泥浓缩池、污泥井及调理池。该区域废气处理投入资金250万元。废气处理公司是山东迪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废气处理工艺:碱洗喷淋+汽水分离器+UV光解+引风机。2017年9月完成异味收集和设备调试工作。目前水处理浓缩池和初沉池均完成密封收集和达标处理排放。异味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4.兖州区政府督促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加快干熄焦及VOCs综合整治步伐,确保在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现脱酸蒸氨环保装置运行正常。污水处理站VOC治理项目主体框架结构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

5.金乡县制定《新材料产业园区异味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6月底前完成园区企业VOC排放图谱制作工作,确定各重点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及扰民异味来源,购买便携式挥发性气体检测仪,全面开展园区企业VOCs检漏与修复及异味污染综合整治。增加夜间巡查检查频次,对于不规范使用治污设施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除特殊工况下不能主动调节产能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

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干熄焦项目,以杜绝熄焦水异味影响,6月底完成;更换地面除尘站推煤仓顶盖,以保证吸力,减少推煤时散放烟气异味,已完成;化产污水收集池异味采取酸性水洗涤中和方式治理,减少散放氨水异味,目前土建已施工,设备正在制作,5月底完成。

阶段性

完成





4.兖州区政府督促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加快干熄焦及VOCs综合整治步伐,确保在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干熄焦方面:国际焦化投入2200万元,完成第一套干熄焦装置改造并顺利投产,成为济宁市首家运用干熄焦技术的焦化企业。装置投产后,日装红焦42孔,干熄焦生产负荷大于总生产负荷的50%,日产蒸汽量约1100吨。干熄焦锅炉蒸汽并网后,停运一台75t/h燃煤锅炉,每月减排氮氧化物3.528吨、二氧化硫1.008吨、烟尘0.252吨。为实现焦炭全部干熄目标,国际焦化计划再投资1.29亿元新建一套125t/h干熄焦装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工作,正在开展相关的招标程序。待项目建成投运后,公司将实现焦炭全部干熄。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90.88万元,净节能3.861万吨标准煤;同时燃煤锅炉全部停运,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33.5吨、二氧化硫9吨、烟尘3.2吨。

VOC治理方面,国际焦化投资2760万元,与研究院联合攻关,采取“磷铵吸收法生产无水氨方法”专利技术实施脱酸蒸氨技改,于2016年1月建成投运。2017年再投资500万元,采取上海达源环境科技公司的碱洗、低温等离子电离技术,对污水处理站系统废气进行全覆盖收集集中处理,厂区“异味”得到有效治理。该公司每年2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周边大气进行全面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2018年5月委托省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大气开展连续两天的检测工作,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5.金乡县制定《新材料产业园区异味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1)强化异味污染源识别能力建设。一是完成园区企业VOC排放识别工作。2017年6月委托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重点企业厂界VOC进行了检测、委托武汉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对重点企业重点点源VOC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初步确定了各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并通过监测发现了济宁阳光化学有限公司焚烧炉烟囱排放尾气为重大异味源之一,随后该企业对焚烧炉进行了改造,得到较好改善。

二是购买便携式挥发性气体检测仪。2017年7月购置了氢离子火焰化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一台,并应用于异味源排查工作,发挥了良好作用。

(2)加快建设异味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凯赛生物精制车间投资50万元,在脱色及离心机工段安装了碱喷淋设施,于2017年5月底完成;重组分车间投资42万元在压滤部位增设了收集碱喷淋设施,于2017年6月底完成,效果良好。二是汇能装卸车及罐区投资65万元建设了冷冻+吸附装置,于2017年9月底完成;生产尾气干气洗脱装置投资9. 5万元进行改造,9月底完成建设。三是民生煤化硫膏压滤车间投资9.3万元建设了水喷淋吸收设施(合同见附件9,因施工时间紧张,合同为后期补签),2017年6月底完成建设,7月初调试运行。四是山东亿盛实业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于2017年6月完成、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于2017年5月完成、济宁黑猫炭黑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2017年6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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