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于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对潍坊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6月3日向潍坊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潍坊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全力推进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37项整改任务中,已按要求完成27项,其他各项依时序全力推进。按照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潍坊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要情况。
潍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整改工作,深入现场调研检查,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全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工作。
针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潍坊市制定了整改方案,将督察组移交的37个问题细化分解为93个子问题,明确了230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措施及时限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通过全面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对进展滞后的整改任务及时跟踪督办。同时,针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促进难题解决。各级党委、政府也以督察整改为契机,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整改期间,潍坊市先后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等多个环保专项行动。2017年,全市累计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600余起,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整改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介入,对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以及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拖延办理、对抗调查、包庇袒护等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至2018年3月底,累计问责154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涉及县级干部14人。
截至2018年3月底,潍坊市整改方案明确的37项整改任务(93项具体整改任务)中,已按要求完成27项(79项),正在按计划推进10项(14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2017年以来,潍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21次研究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30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20余个文件,并配套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市政府成立7个检查组,由市长、副市长分别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建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奖补资金,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87亿元用于生态补偿、散煤治理等,全力保障生态环保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全市有1161家企业参与评级评价,共发现问题6万多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印发了《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对全市化工相关企业建立“一级一册”“一企一档”等管理制度,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和在建装置试车,开展危化品运输违法车辆“清零”行动。按照省“八条断然措施”停产整顿环保、安全不达标企业768家,加快倒逼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同时配套印发了《潍坊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和《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2017年以来,全市已通过关停、拆除、接入供热管网、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淘汰各类小型燃煤锅炉5742台,提前完成了省定小型燃煤锅炉“清零”任务。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累计配送型煤90.2万吨,完成安装节能环保炉具10.8万台。积极推进供热市场整合和供热企业直供到户,下决心关停万潍热电、煤气制冷等规模较小、效率不高的热源厂或燃煤锅炉,实现集中供热优化整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常态化治理措施,进一步降低大气中颗粒物浓度。加快推动地方立法,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条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步入常态化、法治化轨道。
四是严格落实火电机组“上大压小”、燃煤替代任务。对落实火电机组“上大压下”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和部署,对全部33家企业、54台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督导。其中,针对高密市大昌纺织有限公司虚报关停36MW机组和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夸大关停9MW机组的问题,分别用2016年拆除的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12MW机组、4#6MW机组和2017年拆除的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30MW机组,共计48MW替代45MW差额,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3#6MW机组已拆除。针对安丘市柠檬生化有限公司3#15MW机组未实施关停的问题,已于2017年7月对发电机组进行了彻底拆除。针对昌乐县英轩实业有限公司3*3MW机组重复替代问题,已将该公司一台1#12MW机组进行了整改替代,对机组实施关停并拆除了主管道和电缆。
五是推动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制定《潍坊市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方案》,建立水质预警、启动应急、定期通报、综合督导工作机制。开展雨污混流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计划》《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分流域、分片区实施工程改造,从根本上实现雨污分流,解决污水溢流问题。制定北阳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通过采取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加强河道综合整治等措施,实现北阳河水质达标。加大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力度,已对重点污水处理厂21项指标达标排放情况实行了考核通报制度。同时,对涉白浪河、虞河、北阳河的9家污水处理厂进一步优化处理工艺,对部分污水处理厂率先执行更加严格的五类水质标准。
六是加强生态红线管控。结合督察反馈问题,对我市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临朐县山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两级专家审查,停止硅藻土矿开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对企业附属物进行了拆除,同时拆除了小山旺村42处宅基地以及人工蓄水池、临时工棚等人类活动设施。青州市仰天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完成审批,共安装边界界碑400块、功能区界桩240块,拆除违建饭店5处。坚持分类施策,实施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全市共划定禁养区230个,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645个、养殖专业户5352个,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场(户)整治任务。
七是解决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和“散乱污”企业问题。依法对“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类项目进行整治,对排查出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逐个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对我市拟保留的化工园区完成了规划环评。对不予保留的园区以及未经省政府审核批准的园区,将不作为化工园区对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全市累计排查并整改“散乱污”企业2770家。
八是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建设3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企业,逐步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对涉危废企业的环境监管。探索实施“第三方”环境治理新模式,聘请沈阳化工研究院知名专家12名,对滨海区化工企业开展排查诊断并限期整改。加强固废危废监管能力建设,设立潍坊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为市环保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8名,主要负责实施全市固体废物、土壤和危险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前进。2017年,全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77天,同比改善2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8.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列全省第五。主要大气污染物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改善39.3%、30.9%、70.4%、22%,其中NO2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SO2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省控以上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33个市控及以上河流断面Ⅴ类水体达标率为93.9%,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虽然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仍十分艰巨,一些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有效解决,一些重点环境问题涉及面广、历史欠账多,部分整改具体措施尚需加紧推进。下一步,全市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确保成效。二是严格落实环保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强化督查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重点任务综合督导机制,加大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力度,从严从速从实整改。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全面构建智慧环保体系,推动线上监控与线下监管有机融合,实现大气、水、固废危废等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对我市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指导。2017年6月3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潍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明确责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全力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以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决策部署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市委书记刘曙光强调,要切实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犹豫,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要一件一件抓好整改,确保整改落地到位;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严肃查处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出台了《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逐项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成立了潍坊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参照市里的做法,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调度,组织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二)整改进展情况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对整改任务逐一进行梳理分解,将督察组移交的37个问题细化分解为93个子问题,明确了230项整改措施,进行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逐级传导压力,坚决整改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五个不放过”(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细化、再落实、再督导,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截至2018年3月底,我市已有79个子问题完成整改,有14个子问题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省督察组转办的831个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
(三)信息公开情况
开展“啄木鸟行动”,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在潍坊日报、潍坊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公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省督察组转办的信访问题办结情况,推动环境问题从快从严整改。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发动功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截至2018年3月底,我市市直媒体共刊(播)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新闻稿件900余篇,曝光问题350余个,解决问题280余个。
(四)追责问责情况
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15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潍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健全问责机制,明确问责情形、标准和程序。对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以及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拖延办理、对抗调查、包庇袒护等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至2018年3月底,我市累计问责154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涉及县级干部14人。
二、具体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坚决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视频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21次研究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30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20余个文件,并配套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调度和现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府成立7个检查组,由市长、副市长分别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建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奖补资金,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87亿元用于生态补偿、散煤治理等,全力保障生态环保工作。
(二)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优化化工产业布局,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分析评估和专家论证,对拟申报的化工园区按照省里制定的标准进行审查报批。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全市有1161家企业参与评级评价,共发现问题6万多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印发了《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对全市化工相关企业建立“一级一册”“一企一档”等管理制度,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和在建装置试车,开展危化品运输违法车辆“清零”行动。按照省“八条断然措施”停产整顿环保、安全不达标企业768家,加快倒逼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着力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基材料三个千亿级和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三个300亿级新兴产业集群的目标,推动我市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三)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针对2017年1-2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出现严重反弹的情况,市委、市政府迅速采取措施,打响了保卫空气质量治污攻坚战。市政府就大气问题约谈5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个县市区分管负责人,迅速传导压力,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属地责任。2017年5月1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同时配套印发了《潍坊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和《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2017年以来,全市已通过关停、拆除、接入供热管网、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淘汰各类小型燃煤锅炉5742台,提前完成了省定小型燃煤锅炉“清零”任务。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已在坊子区、昌乐县建成两个型煤加工厂,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建成型煤配送中心153个,配送型煤90.2万吨,完成安装节能环保炉具10.8万台。积极推进供热市场整合和供热企业直供到户,下决心关停万潍热电、煤气制冷等规模较小、效率不高的热源厂或燃煤锅炉,实现集中供热优化整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常态化治理措施,进一步降低大气中颗粒物浓度。加快推动地方立法,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条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步入常态化、法治化轨道。
(四)严格落实火电机组“上大压小”、燃煤替代任务。成立了由发改部门牵头,环保部门、供电公司参加的新建项目关停小火电机组复查小组,对落实火电机组“上大压下”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和部署,对全部33家企业、54台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督导。其中,针对高密市大昌纺织有限公司虚报关停36MW机组和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夸大关停9MW机组的问题,分别用2016年拆除的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12MW机组、4#6MW机组和2017年拆除的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30MW机组,共计48MW替代45MW差额,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3#6MW机组已拆除。针对安丘市柠檬生化有限公司3#15MW机组未实施关停的问题,已于2017年7月对发电机组进行了彻底拆除。针对昌乐县英轩实业有限公司3*3MW机组重复替代问题,已将该公司一台1#12MW机组进行了整改替代,对机组实施关停并拆除了主管道和电缆。
(五)推动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制定《潍坊市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方案》,建立水质预警、启动应急、定期通报、综合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水环境形势分析。扎实开展雨污混流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计划》《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分流域、分片区实施工程改造,从根本上实现雨污分流,解决污水溢流问题。制定北阳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通过采取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河段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恢复河道自然净化能力等措施,实现北阳河水质达标。加大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力度,已对重点污水处理厂21项指标达标排放情况实行了考核通报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同时,对涉白浪河、虞河、北阳河的9家污水处理厂进一步优化处理工艺,对部分污水处理厂率先执行更加严格的五类水质标准。
(六)加强生态红线管控。结合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我市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临朐县山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两级专家审查,停止硅藻土矿开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对企业附属物进行了拆除,同时拆除了小山旺村42处宅基地以及人工蓄水池、临时工棚等人类活动设施。青州市仰天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完成审批,共安装边界界碑400块、功能区界桩240块,拆除违建饭店5处。坚持分类施策,实施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全市共划定禁养区230个,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645个、养殖专业户5352个,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场(户)整治任务。
(七)解决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和“散乱污”企业问题。依法对“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类项目进行整治,对排查出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逐个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对我市拟保留的化工园区完成了规划环评。对不予保留的园区以及未经省政府审核批准的园区,将不作为化工园区对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治理能力的“散乱污”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设备和产品)的标准,依法实施关停取缔;对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处罚,限期补办手续;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截至2018年3月底,全市累计排查并整改“散乱污”企业2770家。
(八)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建设3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企业,新增焚烧处置能力6.9万吨/年,新增填埋处置能力8万立方米/年,逐步解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对涉危废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探索实施“第三方”环境治理新模式,聘请沈阳化工研究院知名专家12名,针对物料平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设施运转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方面,对滨海区化工企业开展排查诊断,对专家组检查诊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企业,并限期整改。加强固废危废监管能力建设,设立潍坊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为市环保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8名,主要负责实施全市固体废物、土壤和危险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
2017年1-2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出现严重反弹,PM2.5、PM10、NO2三项指标分别同比恶化25.3%、18.7%和4.2%。尽管有不利气象条件和外部污染物输入等客观因素影响,但市委、市政府认为,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根本原因仍然是我市污染物排放量大,远远超出了本地的环境容量,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对此,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2017年5月1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同时配套印发了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渣土运输扬尘整治、道路保洁扬尘整治、公路建设扬尘整治、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散煤清洁化治理等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各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整治标准、责任主体、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到具体标准,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推进实施。重新调整潍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月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市政府专项督查组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积极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一级网格1个(市本级)、二级网格16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级)、三级网格124个(镇街级)、四级网格6038个(村、社区级),落实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建立健全巡查报告、调查处理、协同监管等运行机制。
(三)设立专项资金,强化保障措施。建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奖补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5000万元;安排散煤治理奖补资金1.2亿元,其中,1亿元兑现“三煤”治理项目政策,2000万元用于对散煤治理工作成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制定铁路、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奖补资金办法,对济青高铁、胶济客运线、青银高速潍坊段两侧绿化美化工作进行奖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参照市里的标准分别制定奖补政策,保障重点治理措施顺利推进实施。
(四)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制定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检查方案》,市政府成立7个检查组,由市长和6位副市长分别带队,按照“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形式,每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有力地传导了压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2017年,共组织现场检查49次,发现问题158个,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42个,对16个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转入2018年督查台账持续跟进督查。印发了《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问责方式、问责情形、问责标准和问责程序。2017年以来,全市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已先后对43名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全民共治。开展“啄木鸟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动员发动功能,对全市大气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大范围、多层次舆论监督,推动大气环境问题从快从严整改。建立健全市级环保督察热线和有奖举报制度,主动受理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发现并举报大气污染问题,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强化治理、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下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抓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全力攻坚。
(一)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继续实行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确保成效。结合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执法监管,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同时,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对督察反馈、环保排查、突出问题整治、环境信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查处,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一并纳入问题整改。
(二)严格落实环保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问题整改工作合力。严格督导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强化督查问责,对负有问题整改责任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拖延办理、对抗调查、包庇袒护等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环保工作水平。组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建立健全重点任务综合督导机制,加大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力度,从严从速从实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将环境问题解决在一线。全面构建智慧环保体系,通过建设并整合镇街空气监测、扬尘防治等在线监控系统,推动线上监控与线下监管有机融合,实现大气、水、固废危废等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附件: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潍坊市委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附件
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共93个问题)
一、“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在潍坊市部分地区、部门和领导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在“三八六”环保行动取得较好成效、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存在歇一歇、放一放的想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17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17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2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印发了《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并将其作为责任落实、考核问责的重要依据。
(三)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印发了《潍坊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环境保护监管一级网格1个(市本级),二级网格16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级),三级网格124个(镇街级),四级网格6038个(村、社区级)。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巡查报告、调查处理、协同监管运行机制,推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四)印发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检查方案》,成立了7个检查组,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按“四不两直”的形式每月对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2017年,共现场检查49次,发现问题158个,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42个,对16个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转入2018年督查台账持续跟进督查。
(五)开展“啄木鸟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动员发动功能,对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大范围、多层次舆论监督。2017年,潍坊市直媒体共刊(播)发各类新闻稿件900余篇,曝光问题350余个,解决问题280余个。
(六)建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奖补资金。2017年预算中已安排散煤治理奖补资金1.2亿元,安排推行河长制奖补资金1500万元,安排“啄木鸟行动”专项经费200万元。印发了《潍坊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全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七)严格执行《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出台了《潍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等,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但潍坊市有关实施方案在督察组入驻后才出台,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出台贯彻落实的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潍坊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十大工程”,出台了贯彻落实方案。
(二)重新调整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措施落实。
三、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后,潍坊市未能及时跟进出台相关措施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已于2017年6月印发了《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潍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严格贯彻实施。
四、2016年,省委组织部《2016年度17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有关环保指标分值占17%,而潍坊市《2016年度潍坊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中,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分值仅占10%,且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值由2015年的130分降至2016年的120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制定了《2017年度潍坊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将有关生态环保考核指标全部纳入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指标权重,设置生态环保“一票否决”事项。
(二)围绕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率、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绿色发展“十大工程”等指标,研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强化日常调度督查。
五、2013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多次对潍坊市白浪河、虞河、北阳河水质恶化和固废污染问题进行通报、约谈、限批和挂牌督办,但当地整改措施不够得力,也未对相关责任县(市、区)、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省督察组移交的潍坊市白浪河、虞河、北阳河水质恶化和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实施责任追究。共问责25人,其中批评教育(责令检查)12人,诫勉谈话4人,行政警告7人,记过2人,涉及县级干部14人。
六、2016年以来,潍坊市发改部门未召开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方面的会议,对环保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缺乏主动研究和督导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市发改委定期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七、2016年以来,潍坊市国土部门未召开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方面的会议,对环保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缺乏主动研究和督导检查,未直接处理处罚矿产开发破坏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市国土局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的汇报》等议题。
(二)制定了《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巡查核查的通知》,对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案件进行核查,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核查,建立周报告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举报涉及环保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三个督导检查组,对重点县市区和自然保护区进行定期督导检查,未发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的案件。
八、2016年以来,潍坊市住建部门未召开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方面的会议,对环保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缺乏主动研究和督导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成立了潍坊市建设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征收拆迁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四个专门督察组,对县市区进行对口督导检查。
九、2016年以来,潍坊市林业部门未直接处理处罚矿产开发破坏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市林业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二)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案件。结合青州省级仰天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形势,制定了今后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重点工作措施。目前,未出现破坏自然保护区涉林违法行为。
(三)印发了《关于青州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转发<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等,多次到青州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实地检查和督导,不断巩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果。
十、潍坊市重化工企业聚集,产业和能源结构不合理,转调创亟需加大力度。全市现有化工企业1631家,约占全省的1/4。各县(市、区)均有化工企业分布,数量超过百家的县(市、区)多达9个(全省共17个)。特别是寿光、昌邑、滨海3个县(市、区)化工企业分布密集,数量约占全市的40%。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坚持。
(一)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分析评估和专家论证。潍坊市在北部布局5个化工园区,已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已安排专家组从2018年2月22日开始,对潍坊市第一批5个化工园区进行评审认定工作。目前专家评审已经结束,等待省政府下文批准。在潍坊市南部拟规划布局6个轻化工园区或专业园区,各化工园区正在积极准备申报工作。
(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全市有1161家企业参与评级评价,共发现问题6万多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印发了《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对全市化工相关企业建立“一级一册”“一企一档”等管理制度,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和在建装置试车,开展危化品运输违法车辆“清零”行动。按照省“八条断然措施”停产整顿环保、安全不达标企业768家,加快倒逼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四)着力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基材料三个千亿级和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三个300亿级新兴产业集群的目标,推动潍坊市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十一、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潍坊市也出台了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经过“三评级一评价”,确定搬迁化工企业52家、村庄23家、学校1家,目前搬迁工作刚刚启动。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坚持。
(一)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我市第一批申报认定化工园区5个,分别是昌邑市下营化工园、昌邑市龙池化工园、寿光市羊口镇化工园、寿光市侯镇化工园、潍坊滨海化工园。其中,昌邑市下营化工园、寿光市羊口镇化工园、潍坊滨海化工园已在网上公示完毕,等待省政府确认公布。此外,我市计划第二批申报认定化工园区4个,分别是昌乐县朱刘化工产业园、临朐县化工园、诸城市悦东化工产业园和高密市仁和化工园。根据《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已由市政府公布确认的化工园区和新申报的化工园区,一律按省里确定的新化工园区标准重新审查,达到标准要求的,由各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化工园区外,严禁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我市目前暂时没有省政府确认公布的化工园区。待化工园区经确认公布后,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工作。
(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全市有1161家企业参与评级评价,共发现问题6万多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十二、潍坊市煤炭消耗量超过3000万吨,约占全省的10%。
整改进展情况: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17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情况。整改措施中2017年整改任务已完成,其他整改工作长期坚持。
(一)对各县市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未达到控制进度要求的给予预警,会同纪检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煤炭实际消费量超出控制计划且日趋加大的县市区进行督查约谈。
(二)通过关停、拆除、接入供热管网、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已对全市574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实施关停淘汰,实现了燃煤小锅炉“清零”。
(三)已提前完成“十三五”省下达的小火电关停计划。潍坊市共有山东海化集团、寿光金玉米公司、安丘盛源热电公司、高密万仁热电公司等企业8台机组8.2万千瓦列入省“十三五”关停目标任务,计划到2020年全部完成。2017年已提前完成关停计划,2017年11月,省发改委已组织专家现场核查。
(四)印发了《潍坊市新上燃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初步核定工作规范》,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新上燃煤项目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
(五)目前,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17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情况。经初步核算,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2732万吨。
十三、寿光市电力、钢铁、化工、原油加工等5大高耗能行业虽贡献了全市47%的工业增加值,却消耗了90%以上的煤,排放了95%以上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除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整改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外,其余已完成整改。
(一)严控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发展产品档次高、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项目。继续严把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关,对新建产能过剩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
(二)严控新上耗煤项目。严把项目能评审批关,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性项目一律拒批,未审批新上燃煤项目。
(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目前,晨鸣集团的金融、物流等新业态发展迅速,新上了年产40万吨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等高端项目,加速了企业的产业转型,另外,联盟、巨能、鲁清等大企业新上的一批高技术含量项目,大大加快了企业的转型升级步伐。
(四)狠抓创新驱动。截止目前,寿光市共有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可靠性高效率重载商用发动机用涡轮增压器”等46个项目入选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山东英利实业有限公司“万吨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项目进入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涡轮增压器研发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加工、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量搬迁智能化改造等4个项目入选2017年潍坊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五)开展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目前,化工园区外的35家危化品企业,已有18家企业制定了搬迁方案,5家企业拟申报重点监测点,其余企业全部通过改变工艺、关停注销等方式,退出危化品领域。积极开展218家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复审工作,复审验收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形成验收报告并存档。对企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依法整顿。根据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正开展新一轮评级评价工作,目前正处于中介招标阶段。
(六)推进高排放行业深度治理。2016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来,寿光市已累计完成36台现役燃煤机组和31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行燃煤小锅炉“清零”,共拆除改造燃煤小锅炉1305台。鲁清、联盟2家石化企业、巨能、鲁丽2家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七)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编制《寿光市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到2019年底前,计划关停替代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抽凝机组。其中,2017年计划关停机组8台,总装机容量22.7万千瓦。目前,2017年计划关停的8台机组,全部完成关停工作。
(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寿光市热电联产规划》和《寿光市供热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修改完善。
(九)推广应用新能源。重点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已完成1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立项,装机容量3MW;屋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30个,装机容量0.3MW。同时,全力推进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的申报工作,打造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面积为94.82万平方米。“推广镇村通”天然气,2017年共计投资12580万元,铺设燃气管网195.6公里,开通工业用户194家,公服用户46家,开通居民用户开通居民用户16812户。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1%,镇街区管道天然气通气率实现53%,其余镇街区驻地及工业园区有需求的社区及工业用户通过供气站模式实现了集中供气。开展点状供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企业内部供气设施500余处,推动“煤改气”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十)规划发展循环经济。寿光市8个项目列入潍坊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重点支撑项目,1家企业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获得潍坊经信委、财政局等4部门建设批复并基本建成。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列入山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计划。目前,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1家,开展强制清洁生产75家。处理农作物废弃物企业已建成投产17家,年处理能力130万吨以上,2017年综合处理农业废弃物90万吨,将蔬菜秸秆加工生产木炭、有机肥、沼气、生物燃料等,实现了秸秆的有效转化。
(十一)加快节能先进技术应用。先后实施了光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硝除尘、光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硫、巨能热电再生水回用、德隆报废汽车拆解和新龙科技6万吨/年三氯乙烯技术改造等一批节能技改项目。
(十二)积极推广清洁煤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型煤配送企业及抽检单位,对炉具推广实行了备案制,广泛组织试烧推广活动。加快配送中心建设,部分建成投用的配送中心已通过潍坊验收。目前,寿光市已超额完成订购10万吨推广计划并进入配送环节,配送量居潍坊县市首位。
十四、2015年,潍坊市高新区万元GDP能耗为0.53吨标准煤,远超出全市平均能耗水平(0.17吨标准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经核算,到2017年底,潍坊市高新区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9.08%,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下降7.63%的目标任务。
(二)高新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审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聘用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落实能评审批。禁止新上燃煤类项目,高耗能项目不再审批。2017年,共审批66个能评项目,无新上“两高一资”项目。
(三)围绕全力推动集群布局、聚力实现集中突破、强化集群创新等8项重大任务中,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从提升产业发展环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加快新兴高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四评级一评价”阶段工作,开展“大快严”紧急行动,制定并出台《关于成立潍坊高新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等文件。
(四)投资1682万元,建设潍坊特钢转炉余热发电技改项目。目前,蒸汽调质装置主体设备已安装完毕,现正在进行工艺辅机设备平台钢结构的制作工程。投资3.65亿元实施的资源综合利用岩棉项目已试生产,目前日产量生产合格矿棉产品约50吨。投资7720万元,建设华电潍坊发电厂4号机组供暖改造,已于2017年3月份开始建设,到2017年底,华电潍坊发电总供暖能力达到3100万平方米。
(五)严格煤炭资源消耗,自我加压,制定出台《高新区降低万元GDP能耗实施方案》《潍坊高新区2017年度煤炭消费控制工作方案》,2017年,高新区煤耗580.7万吨,超额完成6万吨,实现煤炭消费、能源消费总量双降。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通过联合执法,取缔12家散煤经营业户,完成配送550吨清洁型煤推广任务。
(六)投资4059万元,建设潍坊特钢集团智慧工业节能平台项目,通过大数据分析、能源动态平衡与优化调度等先进技术,实现能源优化配置与精细化管理。目前,一期项目已正常运行。投资558万元,建设歌尔能源数据中心,通过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厂区能源的计量、统计和分析,以及动力设备的在线监测和科学管理。目前,项目已完工,在线监控系统已正常运行。投资231万元,建设潍柴动力在线监测项目。目前,项目正在试运行。
(七)利用华电潍坊发电、特钢集团工业余热为高新区冬季供暖面积达671万平方米,占高新区供暖面积的85%,且所有新建住宅楼全部采用工业余热供暖。投资7720万元,对华电潍坊发电公司4号机组实施供暖改造,余热供热能力达到3100万平方米,减少煤炭消费6万吨。投资近3000万元,建设潍坊特钢高炉冲渣水余热集中换热、供热项目,供暖面积可达80万平方米。
十五、2015年,寿光市万元GDP能耗为0.29吨标准煤,远超出全市平均能耗水平(0.17吨标准煤);寿光市万元GDP电耗为1380千瓦时,超出潍坊市平均水平(880千瓦时)56.9%。
整改进展情况:2017年万元GDP能耗下降任务未完成。该问题除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整改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外,其余整改措施已完成。
(一)经核算,到2017年底,寿光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上升11.64%,未完成市级下达的下降8.54%的目标任务。
(二)严控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发展产品档次高、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项目。继续严把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关,对新建产能过剩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
(三)严控新上耗煤项目。严把项目能评审批关,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性项目一律拒批,未审批新上燃煤项目。
(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目前,晨鸣集团的金融、物流等新业态发展迅速,新上了年产40万吨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等高端项目,加速了企业的产业转型,另外,联盟、巨能、鲁清等大企业新上的一批高技术含量项目,大大加快了企业的转型升级步伐。
(五)狠抓创新驱动。截止目前,寿光市共有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可靠性高效率重载商用发动机用涡轮增压器”等46个项目入选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山东英利实业有限公司“万吨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项目进入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涡轮增压器研发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加工、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量搬迁智能化改造等4个项目入选2017年潍坊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六)开展化工企业转型升级。2017年6月20日,印发了《寿光市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意见》,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明确意见。目前,化工园区外的35家危化品企业,已有18家企业制定了搬迁方案,5家企业拟申报重点监测点,其余企业全部通过改变工艺、关停注销等方式,退出危化品领域。积极开展218家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复审工作,复审验收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形成验收报告并存档。对企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依法整顿。根据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正开展新一轮评级评价工作,目前正处于中介招标阶段。
(七)推进高排放行业深度治理。2016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来,寿光市已累计完成36台现役燃煤机组和31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行燃煤小锅炉“清零”,共拆除改造燃煤小锅炉1305台。鲁清、联盟2家石化企业、巨能、鲁丽2家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八)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编制《寿光市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到2019年底前,计划关停替代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抽凝机组。其中,2017年计划关停机组8台,总装机容量22.7万千瓦。目前,2017年计划关停的8台机组,全部完成关停工作。
(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寿光市热电联产规划》和《寿光市供热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修改完善。
(十)推广应用新能源。重点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已完成1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立项,装机容量3MW;屋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30个,装机容量0.3MW。同时,全力推进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的申报工作,打造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面积为94.82万平方米。“推广镇村通”天然气。2017年共计投资12580万元,铺设燃气管网195.6公里,开通工业用户194家,公服用户46家,开通居民用户开通居民用户16812户。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1%,镇街区管道天然气通气率实现53%,其余镇街区驻地及工业园区有需求的社区及工业用户通过供气站模式实现了集中供气。开展点状供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企业内部供气设施500余处,推动“煤改气”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十一)规划发展循环经济。寿光市8个项目列入潍坊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重点支撑项目,1家企业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获得潍坊经信委、财政局等4部门建设批复并基本建成。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列入山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计划。目前,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1家,开展强制清洁生产75家。处理农作物废弃物企业已建成投产17家,年处理能力130万吨以上,2017年综合处理农业废弃物90万吨,将蔬菜秸秆加工生产木炭、有机肥、沼气、生物燃料等,实现了秸秆的有效转化。
(十二)加快节能先进技术应用。先后实施了光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硝除尘、光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硫、巨能热电再生水回用、德隆报废汽车拆解和新龙科技6万吨/年三氯乙烯技术改造等一批节能技改项目。
(十三)积极推广清洁煤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型煤配送企业及抽检单位,对炉具推广实行了备案制,广泛组织试烧推广活动。加快配送中心建设,部分建成投用的配送中心已通过潍坊验收。目前,寿光市已超额完成订购10万吨推广计划并进入配送环节,配送量居潍坊县市首位。
十六、2015年,潍坊市滨海区万元GDP能耗为0.27吨标准煤,远超出全市平均能耗水平(0.17吨标准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经核算,到2017年底,潍坊市滨海区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25.1%,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下降8.54%的目标任务。
(二)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滨海开发区管委会与各街办、园区及能耗在3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将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加强调度督导。定期到企业调研走访,指导企业采取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严格审核。
(三)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大新建项目控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对权限内年耗能1000-5000吨标准煤之间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017年,滨海区共有77个项目通过能评审查。对滨海区化工企业进行转型升级节能评级工作,抓好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工作,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四)鼓励企业推行节能技术改造及创新。积极推进“工业绿动力”工作,对符合“煤改电”“煤改气”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推动企业“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高效环保锅炉改造及绿色照明改造等示范项目;在学校、医院、养老院、工业企业开展太阳能集热系统补贴工作及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推荐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瑞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开展太阳能集热工作。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及创新,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2017年共投入2.3亿元实施了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山东普罗得邦医药有限公司RTO蓄热式焚烧废气治理等17个节能技改项目,完成节能量2.1万吨标煤。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区。建设以项目为纽带、企业为主体、循环化发展为目标的循环经济信息平台,加快重点支撑项目的建设。滨海区共有12个项目为重点支撑项目并获得财政资金扶持,已有国邦、中碳、科伦比恩等7个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
(六)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以安全、环保、节能、质量为内容的评级评价,分类施策,有效解决化工企业小而散、多而乱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制定的化工园区标准,编制完成了化工园区申报材料,并完成了省化工园区验收组对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的现场审核认定。加快华辰生物、高信化学等危化品企业进区入园步伐,督促企业制定详实可行的搬迁方案。制定了《滨海区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意见(试行)》,通过提高化工项目准入门槛、深入梳理产业链条,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发展高端化工产品,培育新和成控股、润丰化工等多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发展的聚集度和规模效益。
(七)加强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管理。优化线路布局和运力结构,促进公交优先发展,倡导公交出行方式,推广使用节能型、环保型及新能源客车;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标准,开展“节能型机关”创建,取消一次性用品活动等;政府采购有限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每年组织各部门进行节能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十七、2015年,昌邑市万元GDP能耗为0.23吨标准煤,远超出全市平均能耗水平(0.17吨标准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经核算,到2017年底,昌邑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0.26%,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下降8.54%的目标任务。
(二)到2017年底,昌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0.8%,三产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实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节能节水水平提升倒逼机制,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三)严格按照《潍坊市按用能先进标准管理项目暂行办法》管理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7年昌邑市煤炭消费总量为97.3万吨,比2012年减少7.4万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煤炭减量目标任务。
(四)对10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并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系统。昌邑石化、海天生物、海能化学、龙之源、新源热力、同大海岛、金丝达等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对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包括茶浴炉、热水炉)进行“煤改天然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昌邑市摸底调查的306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目前已全部完成关停拆改任务。
(五)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节能管理;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有关标准、规范,新建建筑工程全部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比例达到100%;更新和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自2016年以来,昌邑市新增、更新CNG公交车14辆,客运电动汽车187辆。
十八、2017年1-2月份,潍坊市空气质量出现严重反弹,PM2.5、PM10、NO2三项指标比去年同期分别恶化25.3%、18.7%、4.2%。省控10个监测点位中,潍城区、奎文区和市高新区反弹较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2017年,潍坊市主要大气污染物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59ug/m3、113ug/m3、23ug/m3、36ug/m3,均为有史以来最低,污染物浓度分别比2016年改善9.2%、8.9%、36.1%、5.3%,其中NO2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SO2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至6.2,列全省第5。“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77天,同比改善24天,稳居全省第6。优良天数达到211天,优良率57.8%,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
(二)加大扬尘管控力度。对35个未落实“六个百分百”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顿;济青高速、潍日高速、济青高铁工程共投入110台洒水车、36台雾炮机进行防尘作业;纳入监管的865辆渣土运输车全部完成密闭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市政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50次,查处渣土运输车敞蓬运输、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6900余起;14个露天开采矿山已全部完成道路硬化,矿产品全部加盖防尘网,城乡结合部的露天开采矿山全部关闭;工业企业内部326个大型物料堆场全部落实“八个到位”。
(三)加强燃煤综合治理。目前,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17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情况。经初步核算,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2732万吨左右。全市累计推广清洁型煤90.2万吨、清洁炉具10.8万台,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全部完成散煤清洁替代;加强煤质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运煤车辆181部,查处劣质煤17304.5吨,取缔煤炭质量不达标经营业户900多户;关停替代10万千瓦以下抽凝热电机组16台;推动华电“大热源”改造,完成华电潍坊电厂4#机组热电联产改造,供热能力由1200万方平米扩展到2400万平方米,关停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17台;完成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工作,全市共划定禁燃区面积1284平方公里;全市5742台10蒸吨及以下小燃煤锅炉全部“清零”,331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四)深化工业治理。印发了《大力推进主城区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潍坊市区6家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时间表,倒排工期推动落实;88家工业企业全面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2770家,持续加强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全市45米以上高架源147家企业223个点位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成了潍坊特钢烧结机镁法脱硫工程,解决烟气拖尾问题;74家有机化工企业和2家参照石化管理企业首轮LDAR工作、四个重点行业139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有组织排放口和厂界VOCS在线监控设施安装95套;加大异味企业整治力度,建立了中心城区异味污染24小时值班联动机制,不利气象条件坚决落实停产、限产措施;4家焦化企业炼焦炉全部建成炉外脱硫脱硝设施,2家钢铁企业料场完成密闭改造;火电、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任务全部完成。
(五)加强机动车油气整治。交警会同环保、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9次,出动警力1300人次,累计现场查处包含重型柴油车违法行为1050起,查处报废车、闯禁行等其他违法行为1.2万余起;全市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427个加油站全部销售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全市城市建成区322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查处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行为50起;淘汰中心城区非新能源公交车80台;加快中心城区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布设,经研究,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2台移动式、6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安装。目前,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正在按照监控设施,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已完成招标、选址等工作。
(六)全面落实禁烧限放。《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12月12日经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23日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并予公布。《条例》明确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场所,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施行。2017年环保部通报潍坊市火点数量1个,同比减少87%,市巡查发现火点全部向市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对餐饮单位、机关学校食堂等进行集中整治,市、县两级城区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14883套,完成率100%;城管部门对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直排问题进行全天候巡查,累计整改问题经营业户150余家。
(七)加强重污染应急管理。全市142个镇(街)全部建设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并联网运行。从2017年6月9日起,在潍坊电视台、潍坊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每天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情况和预报信息;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通过省环保厅二次评审和市应急办审查;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工作按计划推进。
(八)推行网格化监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平台建设,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企业污染物排放等实施在线监控。全市155个三级网格(镇街级)建立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已配人员1893名;7499个四级网格全部配齐网格协管员,由警务助理担任,全市基本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网格监管体系。
(九)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先后印发督办通知、问责建议41个,约谈县市区政府负责人9起,潍坊市政府印发全市通报批评1起,通过督办问责,有力促进了问题整改,各部门、县市区自觉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明显增强。
十九、潍坊市中心城区供热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缺少统筹规划。城区及周边分布着14家燃煤供热企业,布局不合理,其中有部分企业锅炉规模小、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大。与此同时,潍钢集团、潍坊电厂产生的余热未得到回收利用,造成能源浪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修订完善《潍坊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研究明确热源、热网布局和清洁能源利用的思路办法,指导潍坊城区供热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制定了《潍坊市中心城区推行供热企业直供到户以奖代补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中心城区供热企业直供到户。
(三)加快推进供热管网“汽改水”改造,奎文区、潍城区“汽改水”改造工程管道安装已全部完成。寒亭区、坊子区、经济区已制定了“汽改水”改造方案,正在实施“汽改水”改造。
(四)潍城区北部热源厂2×75MW热水锅炉已完成建设和调试工作。
(五)进一步优化城区供热布局。研究制定《关于开发潍坊发电厂供热潜能优化城区供热布局工作方案》,推动华电“大热源”改造,完成华电潍坊电厂4#机组热电联产改造,供热能力由1200万平方米扩展到2400万平方米,关停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17台。制定了潍坊钢厂余热回收利用方案,编制了余热回收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对外供热做好了准备。
二十、潍坊市散煤综合治理不力。2016年,潍坊市共消耗约200万吨散煤,虽然制定了《潍坊市散煤清洁化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但各县(市、区)普遍推进不力,大多未采取实质性措施,整体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大力推进散煤清洁替代。先后制定出台了《潍坊市煤炭质量指标要求》《潍坊市洁净型煤加工企业建设标准》《潍坊市储煤场地建设管理标准》《潍坊市季节性煤炭经营网点建设标准》《潍坊市型煤配送中心建设标准》《潍坊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潍坊市散煤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2017年,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全部完成散煤清洁替代,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潍坊的型煤和炉具推广任务。
(二)建设型煤加工和环保节能炉具配送体系。确定供应配送主体,主要采取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与型煤、炉具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的方式,2017年12月18日前配送到户,共推广型煤90.2万吨、炉具10.8万台。构建供应配送网络,从市到县、镇(街)和村居落实了推广责任,按计划层层分解任务。强化煤炭洗选加工,在坊子区、昌乐县建成两个清洁型煤加工厂,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建设配送中心及物流园区,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建设1-2处洁净煤炭物流园区,每个镇(街)设立1处以上洁净煤配送中心,共取缔零散煤炭经销网点900多处。
(三)加强煤炭市场经营管理,通过采取联合执法检查、道路堵截、及时查处劣质煤网点等措施,净化煤炭市场。全市联合执法共设点387处,查处运煤车辆181部,查处劣质煤17304.5吨;全市共有煤炭经营业户1955户,其中,煤炭质量不达标经营业户779户,目前已全部取缔。
(四)落实奖补政策,印发了《潍坊市2017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考核奖办法(试行)》《潍坊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年度考核,及时下拨了奖补资金。
二十一、潍坊市部分区域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市现有建筑工地约5600个,部分区域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未按规范要求落实抑尘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印发了《潍坊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潍坊市渣土运输扬尘整治实施方案》《潍坊市城区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实施方案》《潍坊市公路建设施工扬尘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各类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渣土处置审批等环节管理,工程监理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
(二)市住建局成立了建设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征收拆除工程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4个专门督查组,于2017年6月份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扬尘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重点项目制作了影像记录。分别于2017年6月、10月、11月和12月份,先后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项目扬尘整治情况进行了点评考核打分。
(三)强化施工扬尘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建筑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及裸露土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道路100%硬化、拆迁及保洁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扬尘防控标准。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已全部安装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
(四)控制道路扬尘。通过采取机械化洗扫、湿扫作业、洒水降尘和推行道路深度保洁,实行“以克论净、按质核拨”考核等措施,以首批通过省验收的13条深度保洁示范路为样板,在全市范围内主次干道全面推广深度保洁,全市先后开展了两批市级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16个县市区的共45条道路通过考核,被评为市级深度保洁示范路,深度保洁面积442万平方米,占主次干道保洁面积的69.7%。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督管理,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对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招标,确定中标企业19家、运输车辆459辆,其中,2017年出厂的国Ⅴ排放标准324辆,淘汰不符合智能环保标准的车辆379辆,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所有车辆均按要求完成了密闭改造、统一标识等。市政、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合对城区主要路段多次开展渣土车夜查活动,对渣土车沿途撒漏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开展联合检查350次,查处渣土运输车敞蓬运输、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6900余起。
(五)推进堆场扬尘管理。全面加强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内部扬尘综合整治,326个大型物料堆场全部落实密闭到位、覆盖到位、围挡到位、硬化到位、喷淋到位、洒水到位、保洁到位、冲洗到位“八个到位”。
(六)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印发《潍坊市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任务目标、工作推进重点、保障措施等进行详细规划。2017年,全市农作物秸秆总量650万吨,五化利用600万吨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2%,比2016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市环委会每年下发关于做好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制定《秸秆禁烧工作督察方案》,并密切关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督促县市区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加大对重点区域秸秆焚烧查处力度,先后多次夜间巡查。2017年,环保部通报潍坊市火点数量1个,同比减少87%。
(七)清理整顿露天矿山开采。全市14个露天开采矿山已全部完成道路硬化,硬化道路6.455公里;对已采出的矿产品全部加盖防尘网,加盖防尘网面积64700立方米;城乡结合部的露天开采矿山全部关闭。
(八)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对餐饮单位、机关学校食堂等进行集中整治,市、县两级城区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14883套,城区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完成率100%。全部完成露天烧烤整顿、取缔工作。
二十二、临朐县城内朐山国际小区工地、碧桂园翡翠小区2个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朐山国际小区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地块实际是一处裸露土地,为朐山国际建设项目用地,占地58亩,因市场原因多年未开发建设。土地产权单位已对裸露土地进行围墙封闭,采取覆盖、绿化等抑尘措施。
(二)关于碧桂园·翡翠湾小区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地块实际是三里庄拆迁片区空地。已对该空地进行了围挡封闭,采取了覆盖等防尘抑尘措施。
(三)临朐县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现场进行了核查,认定整改效果符合裸露土地防尘措施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到现场对两处裸露土地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进一步确认了两处裸露土地非建筑工地,且已完成整改。因两地块非建筑工地,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无法对企业进行曝光、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和处罚。
二十三、潍坊境内的济青高速扩建工程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3月30日督察组对济青高速扩建寒亭段检查发现,部分建设工地裸露土堆仅对面向高速一侧进行了覆盖,也未采取其他抑尘防尘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扬尘整治标准,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济青高速扩建工程潍坊城区段未施工路基、边坡、裸露土堆等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他路段综合采取覆盖、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现大规模扬尘问题。
二十四、潍坊境内的潍日高速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建立预防、巡查、整改、考核等机制,累计投入环保资金1210.53万元。落实覆盖措施,重要路口、路基、边坡实现全覆盖,在一、三合同建成路基两侧实施植草护坡,对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实施整改措施。目前,路基土石方工程量已完成95%左右,不具备大范围扬尘形成的客观条件。坚持日常巡查、自查自纠,日报、周报、月报相结合,严控扬尘污染。
二十五、潍坊境内的济青高铁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拌合站、运输车辆、车辆冲洗、施工过程及建筑垃圾等扬尘整治标准,落实洒水抑尘、料场覆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密闭运输、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
二十六、潍坊市财政局拨付奎文、坊子、潍城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5700万元,目前仍有约4400万元滞留在区财政,未发挥效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7年7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国家补助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第四批)和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第三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拟将资金用于充电基础设施政策兑现。2017年7月24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预算指标的通知》,对结余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4448万元进行了清算。
二十七、督察期间,有150多起信访举报反映工业废气污染问题,占信访总量的18.8%。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信访举报反映的150多起工业废气污染问题逐一现场查处,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十八、高密市同利化工厂区环境脏、乱、差,大部分物料未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实施湿渣场地周围全部垒墙防护、湿渣堆全部盖防尘网、原锅炉旧棚彻底拆除换新棚、锅炉地面全部混凝土硬化处理、锅炉房彻底清理整理、锅炉除尘设施周围地面清理并用混凝土硬化处理、污水调节池全部封闭、污水地面全部硬化处理、原调节池南面小屋全部拆除、污水处理站地面卫生全面清理整理10项措施,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落实。
二十九、山东高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氯化钙残渣贮存场地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投资10万元,建设了滤渣暂存库。滤渣暂存库用树脂瓦封闭,对滤渣暂存库地面进行硬化,并设置收集沟、收集池,滤渣液经收集沟收集后流至收集池内,不外排,并在滤渣暂存库设置了环保安全警示标志。
(二)对暂存的滤渣落实洒水措施,始终保持一定的湿度,及时清运暂存滤渣。
(三)在氯化钙车间滤渣的整个暂存过程中,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的有关要求执行了防风、防雨、防尘、防渗措施。
三十、2014年,环境保护部批复《山东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关停33家小火电机组共计51.95万千瓦的发电能力。督察组对18家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部分企业火电机组“上大压小”任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组织对山东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关停的33家54台小火电机组进行了复查。
(二)存在问题的高密市、昌乐县、安丘市、诸城市均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三)加强监管督导,对需整改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以严格的督导推动整改工作。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
(四)对督察发现的虚报关停、夸大关停、关停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复替代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累计问责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涉及县级干部7人。
三十一、山东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虚报关停3*12MW机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12MW机组、4#6MW机组进行关停,利用其中的9MW替代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虚报关停的9MW机组。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完成替代任务并已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二)推动建设400MW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对高密万仁热电城北热电厂3#30MW机组进行拆除,用于替代剩余27MW的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完成替代任务并已通过潍坊市发改委、电网公司、环保局的核验。
三十二、高密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夸大关停机组规模9MW(由6MW扩大为15MW)。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12MW机组、4#6MW机组进行关停,利用其中的9MW替代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夸大关停的9MW机组。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完成替代任务并已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三十三、安丘市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3#15MW机组未实施关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7年7月,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3#15MW机组已按照要求彻底拆除。
三十四、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存在3*12MW(实为3*3MW)机组重复替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除关停英轩实业有限公司抽凝发电机组整改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目前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外,其余已完成整改。
制定了昌乐县落实火电机组“上大压小”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将英轩实业有限公司抽凝发电机组列入三年关停计划。目前,1#12MW机组已经关停并彻底拆除,其它燃煤抽凝机组正按序时进度落实关停拆除措施。
三十五、寿光市鲁丽集团、巨能控股、联盟化工和新龙集团4家企业129.5万吨压煤任务也未得到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完成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退城进园”等量搬迁,对原厂区内生产线和2台75吨、2台150吨燃煤锅炉及配套的1台12MW、1台25MW机组实施关停,年减少煤炭消费量约25.3万吨标准煤。
(二)对寿光市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淘汰小型燃煤锅炉。用于等量置换的668台燃煤小锅炉(锅炉蒸吨数1720t/h)共计年可减少煤炭消费量93.84万吨标准煤。目前,已淘汰小型燃煤锅炉1266台,超额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三)对国华电厂项目煤炭替代方案进行修订,修订方案已经省环保厅研究,并报原环保部批准实施。修订方案把原方案中“关停11个燃煤热电机组”的措施调整为“关停金太阳热电1台5.5万千瓦、鲁丽集团2台共计2.4万千瓦机组”,目前,关停工作已公示结束,关停和改氢气后预计年可减少煤炭消费24.64万吨标准煤。2018年3月27日,经省环保厅批准,已组织专家进行了整体工程环保验收。
(四)以上3项措施年可减少煤炭消费143.78万吨标准煤,能满足国华寿光电厂环保验收所需要的129.75万吨标准煤需求。
三十六、诸城泰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原厂址的12MW机组拆除替代给国华寿光电厂,搬迁后该公司又新建1台15MW热电机组(含1台130t/h煤粉锅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煤电落后产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关停有关抽凝燃煤机组的实施方案。
(二)诸城泰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5MW燃煤抽凝机组于2017年12月20日关停,切断了发电机组主蒸汽管道、抽凝蒸汽管道、锅炉主烟道等,已不可恢复生产。
(三)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查找企业在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机组建设、运行符合国家和省要求,各类审批手续完善。
三十七、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关停的昌乐盛世热电有限公司3#15MW机组配套的75t/h锅炉目前仍在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目前,盛世热电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锅炉已经停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该企业锅炉仅为冬季居民采暖期备用,其他时间不启用该锅炉。2018-2019年采暖期结束后,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将相关锅炉进行关停。
三十八、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关停的昌乐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7.5MW机组配套的35t/h锅炉目前仍在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目前,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锅炉已经停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该企业锅炉仅为冬季居民采暖期备用,其他时间不启用该锅炉。2018-2019年采暖期结束后,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将相关锅炉进行关停。
三十九、按照省政府与潍坊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到2017年,潍坊市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应不低于22.2%。从省环保厅巡查数据看,今年1-3月份,潍坊市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1%,未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坚持。
(一)近年来,潍坊峡山水库蓄水量仅能满足高密及中心城区部分用水需求,中心城区及北部寿光市、滨海区、昌邑市主要集中供水水源仍然依靠调引长江、黄河水,潍河中下游生态流量无法保障,导致潍河金口坝断流。
(二)昌邑市通过胶东调水工程西小章分水口建设应急水源调水工程3.7km,每天调引客水约4万立方米至金口闸下游潍河河道,主要用于补充地下水源。目前,潍河金口闸断面已有少量地表蓄水。
四十、城区部分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不配套,水量调控不合理,大量污水溢流直排河道,对水质造成严重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实施。
(一)积极推进雨污混排专项整治工程。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排水能力,逐步解决上游老旧小区雨污合流问题,2017年,开展了雨污混排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52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自2017年起,计划利用3年时间,开展城市内涝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整治工程25项,其中,2017年计划完成15项,实际完成19项,其余任务计划2018年完成。
(三)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制定了《潍坊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方案》,自2018年起,统一调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按照市区权责划分实施全面改造。
四十一、白浪河水质严重恶化,寒亭、潍城、经济区被省环保厅限批,目前尚未解限。3月31日,督察组现场取样监测,寒亭区化肥沟溢流口COD和氨氮浓度分别为263mg/L和68.5mg/L。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实施。
(一)实施禹王北街污水管道及泵站工程,解决化肥沟箱涵晴天溢流问题,项目已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并开闸通水。
(二)对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污水处理量,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三)实施白浪河溢流整治工程。该工程已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
四十二、虞河水质严重恶化,寒亭区、市高新区被省环保厅限批,目前尚未解限。3月31日,督察组现场取样监测,虞河泰祥街桥溢流口COD和氨氮浓度分别为279mg/L和68.1mg/L。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实施。
(一)重启虞河泵站工程,将虞河箱涵的部分污水调入白浪河污水箱涵,平衡虞河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纳的污水量,努力保证虞河下游管道在污水排放高峰时排水量不超过设计流量。
(二)实施虞河下游溢流整治工程,通过建设污水管道、调蓄池等工程措施,解决虞河下游溢流问题。目前,该工程已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
(三)对虞河污水处理厂配水管道工程进行维修维护,确保管道畅通。目前,在无雨状态下,管道不会溢流,运行良好。
(四)成立虞河河道巡查领导小组,每天2次对虞河河道进行巡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加大对涉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在严格落实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加大检查频次,每月至少对国控企业检查2次。
四十三、北阳河水质严重恶化,青州被省环保厅限批,目前尚未解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投资60万元,在河道内设置2处气提纳米式处理浮岛和生态浮岛,并委托省环科院设计制定长期达标方案。
(二)科学调度各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减少溢流影响。
(三)全面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环保、公安及沿河镇街、开发区实行无缝隙巡查监管,坚持每天取样监测,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已查处的2起罐车偷排案件、1家偷排企业,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投资240余万元在北阳河沿线安装4处水质在线监测仪及92处监控设备,实行了对河道水质的24小时监管监控。
(五)完成清源、明泽、高柳3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六)通过综合治理,北阳河主要水质因子自2017年7月以来,已实现连续稳定达标。11月2日,省环保厅解除了对青州市的流域限批。
四十四、昌乐国电银河水务有限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浓度为28.9mg/L,超一级A排放标准0.93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国电银河水务(昌乐)有限公司投资2400余万元,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于2017年7月试运行。运行至今,在管网进水水质总氮不超标情况下,出水总氮稳定达标。
四十五、山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城西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浓度为22.3mg/L,超一级A排放标准0.49倍。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实施。
(一)实施昌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期工程已完成,自2017年11月起正常运营调试。二期工程正在推进淤泥清淤,待完成清淤后立即启动,预计今年8月底完成。
(二)经研究论证,计划在昌乐县经济开发区新建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替代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手续,正在办理环评手续以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
四十六、昌乐县英轩实业有限公司外排水色度指标超《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0.25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已对企业玉米原料进行了调整,提高玉米质量,降低生产原水色度。
(二)进一步加强对废水处理的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和处理标准,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经取样监测,该企业外排水已达标排放。
(三)严格按要求增加监测频次,每周不定期取样监测2次,目前水质均达标。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十七、高密市井沟镇污水处理厂自2013年11月份建成,至今未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已完成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工作。
(二)井沟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调试,并投入运行。
四十八、丹河受污水处理厂出水、畜禽养殖、垃圾倾倒和河道洗沙影响水质恶化,经取样监测,纪赵桥断面总磷浓度为1.8mg/L,超地表水Ⅴ类标准3.6倍。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实施。
(一)加快昌乐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和城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17年5月投入运行,出水COD≤40mg/L、氨氮≤2mg/L,其他指标也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期工程已完成,自2017年11月起正常运营调试。二期工程正在推进淤泥清淤,待完成清淤后立即启动,预计今年8月底完成。经研究论证,计划在昌乐县经济开发区新建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替代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手续,正在办理环评手续以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
(二)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利用2年时间,采取PPP模式,对主城区及朱刘片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朱刘和谐路、山水路已完成一侧管道、恢复路基及铺设沥青路面,开发区北三里街、营丘街已完成管道、恢复路基及沥青路面铺设,主城区方山路(洪阳街—昌盛街)、孤山街(文化路—方山路)已完成管道、恢复路基及沥青路面铺设。
(三)实施丹河综合整治工程。投资150万元,对丹河流域湿地进行补栽密植,湿地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组织实施了“清河行动”,丹河河道内所有排查出的生产、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了丹河治理水平。
(四)根据监测站监测结果和潍坊市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2017年,丹河(赵桥断面)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四十九、临朐山旺古生物化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期以来未进行封闭管理,硅藻土矿开发对保护区破坏严重,目前保护区内仍存在2个村庄,人类活动频繁。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国家地质公园地层层型剖面保护治理、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遗迹监测等项目未开展环评。保护区管理机构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难以满足日常管护需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2017年7月,已编制修改完成《山东山旺古生物化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25》。其中,对功能区进行了划分,并对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进行了划定。目前,该总体规划已通过审批。同时,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求》,制作埋设核心区界桩14块,缓冲区界桩25块,设置保护区标志碑3座。沿自然保护区边界线埋设了4900米的铁制围网,目前已整改完成。在进出保护区的路口及区内重点路段设置警卫室及车辆挡杆5处,对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安排专人每天对保护区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核心区设置两处警卫岗,安排警卫24小时监控。
(二)2015年开始,组织对硅藻土矿开发企业进行评估。2017年3月,与企业签订了收回协议。对原企业地上附属物全部进行了拆除,将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并栽植了12000余棵侧柏,使该区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结合村镇规划调整以及棚户区改造政策,对村民进行妥善安置,全部拆除了40户共42处宅基地,并栽种树木进行了生态恢复治理。对遥感监测、3个种植棚及1个人工水池进行了拆除。同时,发布了《关于加强山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告》,禁止一切新建项目和无关人为活动。
(四)完成编制山旺地层剖面保护景棚项目、水文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监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自2016年起,县政府按照全额拨款标准增加经费拨款。2017年7月4日,临朐县编委下发(临编办[2017]137号)文件,正式调整管理处经费由财政补贴改为财政拨款。
五十、青州市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1999年经省政府批复设立以来,至今未完善报批总体规划,保护区范围缺失。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界限模糊,保护区与旅游开发区部分重叠,存在寺庙、职工宿舍和饭店等历史遗留问题。在201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基础性调查时上报自然保护区面积3000公顷,与1999年省政府确立的自然保护区面积2000公顷相差悬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于2017年8月11日通过了省林业厅批复,规划面积2000亩。
(二)按照新规划安装边界界碑400块、安装功能区界桩240块,已全部安装到位。杨集林场护林房、护林员食堂的林地征占用手续已经省林业厅批复同意(鲁林场字〔2017〕297号文件)。
(三)自然保护区内5处违规建设饭店已全部拆除清理。
(四)根据《青州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寺庙、职工宿舍均不在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采取分类整治措施,对仰天山文殊寺,鉴于是全国三大文殊寺院之一,系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留。对职工宿舍,即杨集林场护林房,是国有林场护林必需的基础设施,但属林地未批先建。2017年7月21日,青州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7年10月12日,省林业厅批准了该处职工宿舍(护林房)林地手续。
(五)自然保护区面积已按照新规划面积进行了调整,并在有关资料中进行了变更。
五十一、潍坊市现有规模化养殖户(场)7882个,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不足60%。其中,寿光市和临朐县仅为13.6%和29.2%。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成立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6个督导组,负责协调、调度、督导、考核等工作。制定印发了《潍坊市“十三五”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潍坊市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潍坊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潍坊市畜禽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强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二)扎实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全市共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63个(国家级25个、省级137个、市级301个)、省级畜牧旅游示范园区14处,2018年新申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4个、省级19个、市级55个。
(三)大力宣传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好经验,编制了《潍坊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手册》《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模式及典型汇编》,重点推广自然发酵、发酵床养殖、沼气利用、畜禽粪便加工有机肥、专业公司集中处理等新技术、新模式。
(四)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治污项目。高密市、青州市、昌乐县、昌邑市、诸城市、寒亭区列入现代畜牧业发展平台建设项目试点县;诸城市获批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制推进试点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资金4500万元;安丘市申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项目已通过农业部、财政部最终评审,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资金3650万元。
(五)目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94.14%,寿光市为98.33%、临朐县为96.75%,已完成省、市规定的任务目标。
五十二、全市共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373个,禁养区内的5844家畜禽养殖场,还有3657家未完成关闭或搬迁,占62.6%,其中经济开发区、坊子区、寿光市、高密市完成率不足5%。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共排查登记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5997个,建立了禁养区养殖清单和工作台账,做到了“一场一档”“一户一档”,逐场逐户明确责任单位和关闭搬迁时间表,限期关闭或搬迁到位。
(二)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印发了《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潍坊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考核办法》,采取强力措施加快推进。
(三)加强督导,定期通报。2017年8月11日—13日,市政府派出2个督查组就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8月16日—20日,市政府派出5个督导核查组,就各地禁养区搬迁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对已关闭养殖场(小区)进行“回头看”,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持续跟踪抓好落实。
(四)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集中整治行动,全市排查出的5997个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已全部关闭搬迁。
五十三、有的河流上下游、边界区域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缺少市级层面统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畜牧、环保部门联合制定了畜禽规模化标准。
(二)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修改完善了“三区”划定方案。
(三)寿光市制作了《寿光禁养区规定解读》,利用微信形式进行宣传,并分镇街对养殖场户进行了培训;奎文区印发了《关于“三区”划定的问答》明白纸,在街办、社区张贴宣传;青州市召开“《青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解读及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培训班”,对方案进行解读。
(四)在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中建设了电子地图,将全市“三区”划定情况纳入了电子地图。电子地图涵盖了养殖场地理位置、养殖情况等基本信息。目前,省畜牧兽医局启用了全省畜牧兽医信息综合监管追溯服务平台,并在潍坊作为试点。下一步,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电子地图合并到全省平台开展工作。
五十四、寿光市未在丹河流域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该区域内有1家养猪场和3家养鸭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已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建立了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清单。
(二)制定了《寿光养殖布局规划(2017-2020年)》,完善了畜禽养殖发展布局规划。
(三)丹河区域内1家养猪场和3家养鸭场已关闭。
五十五、临朐县寺头镇石家河村至小山东村路边、小崓东村、冕崓前村、弥河河道内有畜禽养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临朐县寺头镇石家河村至小山东村路边、小崮东村、冕崮前村、弥河河道内有畜禽养殖问题,涉及养殖场户84个,目前已全部关闭搬迁完毕。
五十六、全市化肥、农药施用量大,对土壤造成污染;农业废弃物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改进施肥方式,提高化肥利用率。2017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达到1464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26.7万亩,推广应用缓控释肥5.5万亩。
(二)改进农药使用。2017年,全市推广绿色控害技术面积497.44万亩,其中生物防控面积376.4万亩,物理防控面积121.04万亩,全市化学农药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
(三)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1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92%。
五十七、寿光市一年蔬菜秸秆产生量就达120万吨,由于处置能力不足,蔬菜秸秆沿河堆积、倾倒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制定了《寿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建设农业废弃物暂存点848处,引进处理农业废弃物企业17家,处理技术6种。
(二)在电视台宣传3次,开现场会2次,技术骨干开展培训3次,参加人次达200人。通过第三方对加工利用企业进行评估。
(三)2017年,蔬菜秸秆综合处理量达到了90万吨,其中循环利用量达到了10万吨,通过环卫一体化清运量达到80万吨。剩余部分由农民在田间地头自行处理。
五十八、寿光市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运行的机组(4#2万千瓦、6#6万千瓦、7#6万千瓦)“未批先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新龙集团运行的机组,寿光市环保局按照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政策,以寿环评函[2017]61号文件进行了环保备案。
五十九、高密市云龙葡萄酒有限公司企业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高密市云龙葡萄酒有限公司,2017年7月底,高密市环保局已出具备案意见(高环评函[2017]19号),完成整改。
六十、临朐县强力化建有限公司企业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强力化建公司设备已全部拆除。排查出的违规项目已按照要求分类整改完成。
六十一、潍坊义星实业有限公司企业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查,我市无该企业。
六十二、安丘东海塑业有限公司企业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企业已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了现状评估。2017年4月,组织专家组对《3000吨/年AAS改性塑料材料项目现状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5月18日,提交备案验收材料,现已通过环保备案,备案文号为“安环备字〔2017〕37号”。该公司环保手续已完备。
六十三、安丘春雨生物肥业有限公司企业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环保部门已对该企业《年产6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并实施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为“安环验字〔2017〕19号”。该公司环保手续已完备。
六十四、山东万山集团有限公司2.65亿m3/年城市供气项目(焦制气),尚未取得发改或经信部门的备案。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实施。
按照有关规定,该项目办理备案需要产能置换。2016年6月,山东万山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淄博宝塔焦化有限公司和淄博金顺达焦化有限公司签订了产能指标转让合作意向书,两个企业各60万吨焦炭产能指标转让给万山集团。因指标转让跨地市,已报请省经信委进行协调。
六十五、潍坊晟佑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久拖不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潍坊晟佑食品有限公司“久拖未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该公司自2017年1月6日起处于停产状态。
(二)2017年5月,安丘市环保局对该企业重新报批的《年加工2500吨蔬菜软包装罐头、3500吨出口蔬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9月份,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为“安环验字〔2017〕66号”。现该公司环保手续已完备。
六十六、全市25个化工园区中,大部分超过5年未做跟踪环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结合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对我市拟保留的昌邑市下营化工园和龙池化工园、寿光市羊口镇化工园和侯镇化工园、潍坊滨海化工园、昌乐县朱刘化工产业园、临朐县化工园、诸城市悦东化工产业园、高密市仁和化工园9个化工园区完成了规划环评。
(二)对不予保留的园区以及未经省政府审核批准的园区,将不作为化工园区对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
六十七、潍坊市铸造企业数量居多,仅昌邑、坊子、潍城3个区(市)就有铸造企业476家,其中326家没有环保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全市开展了铸造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全市有铸造企业927家,其中506家无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目前,已关停取缔企业364家,停产整顿企业12家,补办环评手续企业130家。
六十八、潍城区共建路永新压铸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对企业落实了停产整顿措施。
六十九、坊子区九龙街道鹏程机械厂没有环保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参照全省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要求,对坊子区九龙街道鹏程机械厂开展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发改部门出具《关于坊子区世豪机械配件厂等43家企业的意见》(含坊子区鹏程机械厂),环保部门出具《关于将坊子区鹏程机械厂年产1万吨沟槽管件项目纳入环境监管的函》,将该项目纳入日常环境监管。
七十、尚信机械加工厂没有环保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参照全省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要求,对坊子区尚信机械加工厂开展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发改部门出具《关于坊子区华艺织布厂等48家企业的意见》(含潍坊尚信机械有限公司),环保部门出具《关于将潍坊尚信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发动机配件项目纳入环境监管的函》,将该项目纳入日常环境监管。
七十一、潍坊远大铸造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查,该企业有环保手续。环保部门已于2011年4月份对潍坊远大铸造有限公司年铸造4000吨机械配件项目进行了批复,并组织进行了项目验收。发改部门出具了《登记备案证明》。
七十二、督察中,有457个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潍坊市“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占总信访量的57.1%。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在全市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2770家。
(二)持续加强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七十三、潍城区北乐埠村广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岩棉厂)无环保手续和污染处理设施,厂区到处堆放废岩棉,废水遍地,方形铁池内气味刺眼的废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了岩棉保温材料生产加工设施,场地恢复原状。车间内存放的危险废物酚醛树脂已用转移联单转运至潍坊佛士特有限公司进行合法处置。
七十四、诸城市相州镇曹家泊村中顺工贸有限公司(造纸厂)治污设施老化,燃煤锅炉不合规定,只有“一控双达标”手续,未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责成该公司拆除两台燃煤锅炉,新上一台燃气锅炉,并已接入新奥公司燃气。
(二)责成该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并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三)对诸城市中顺工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断电建议书,并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十五、昌邑市柳疃镇奎聚工业园源祥印染有限公司私建1台15吨燃煤锅炉且有生产迹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昌邑源祥印染有限公司15吨燃煤锅炉进行了查封,并切除了烟道和输出、输入管道,拆除了链条电机等设备。
七十六、高密市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私建1台烘干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高密市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停止使用污泥烘干炉并拆除了烟囱,炉口和排烟口均已封住;污泥干化池采用钢结构并附上塑料阳光板罩;采购高压污泥板框压滤机一台,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
七十七、昌邑市围子街道办乔家村有1家洗砂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对洗砂场料堆进行覆盖,拆除水泥管道及二洗机主体设备。
七十八、昌乐县营丘镇东枣林村刘佰海砖厂租赁部队营区生产粘土烧结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全部拆除该砖厂内5根用于生产的烟囱和风机,并拆除了该砖厂以西的2根废弃烟囱。
七十九、昌乐—坊子边界有4家小石灰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对昌乐—坊子边界小石灰窑环境信访问题进行现场查处,对4家小石灰窑进行了集中清理,并由环保、国土等部门进行了现场验收。
八十、昌乐—寿光边界有3家畜禽养殖场和1家洗砂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家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搬迁,洗砂场已拆除取缔,并对沿河倾到的垃圾进行清除。
八十一、潍城区南乐埠村西南角和东南角有2台大型粉碎机对乐埠山生态林场造成破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对2台大型粉碎机全部拆除完毕。
八十二、临朐县寺头镇存在较多金属护栏加工企业,均有喷涂生产工艺,无环评手续,无废气治理设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3家锌钢护栏喷涂企业已全部安装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光氧催化等污染治理设备,并改为气炉或电炉。目前,已全部完善环评手续。18家铸造企业已有5家完成产品转型升级,办理环评手续,13家企业冲天炉已全部彻底拆除,处于停产状态。
八十三、军埠口镇绍翁庙村有1家小型炼铁厂,无环评手续,厂区堆放混乱,炉渣遍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已全部拆除翻砂生产加工设施,并整改到位。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其中,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问题,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问题,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十四、潍坊市现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1859家,年产生量达1100多万吨,处置能力仅为340万吨/年,仅为产生量的30%。全市申报登记危化品企业811家,约占全省1/10,年产生危废31.9万吨。目前仅有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1家危废综合处置单位,年处理能力仅7200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昌邑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项目已建成,2018年3月30日,市环保局以《关于对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建设项目收集与储存危险废物申请的复函》予以批复,该项目进入投产运营阶段。
(二)建成寿光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每年可焚烧处置各类危险废物9000吨。
(三)建设寒亭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及其扩建、扩能项目,每年可填埋处理各类危险废物8万吨,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四)建设寒亭区工业废物处置项目,计划投资1.5亿元,处理规模为9万吨/年。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已完成总体建设进度的60%,预计2018年底投入试生产。
八十五、部分产废单位安全处置措施不落实,非法转运、排放、倾倒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2015年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不达标的企业达33家。2016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达标率仅为80.3%,低于国家和省里要求。2013年以来,公安机关侦办的171起环境违法刑事案件,均为涉危废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制定“十三五”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对涉危废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八十六、昌邑市奎聚工业园源祥印染厂区空地堆存大量废松香,部分危险废物露天丢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企业堆放的150余吨废松香进行处置,清理贮存废松香场地,整理废旧设备贮存场地。
(二)将丢弃的危险废物全部列台账,入危废库,规范处置,并清理厂区内所有露天存放的原料桶、周转桶等杂乱物品,规范存放。
八十七、高密市通宇鞋业有限公司存在危废固废储存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高密市通宇鞋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企业建成了污泥晾晒防雨遮挡棚;与高密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签定了DMF废水转移处置协议,并建立和完善了DMF废水转移台账;按危废库要求制定悬挂了规章制度牌,建立完善了危废库台账,并设立了专人负责管理。
八十八、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存在危废固废储存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企业已按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并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建立了规范台帐,设置危废标志。
八十九、临朐县成裕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危废固废储存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已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企业已按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并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建立了规范台帐,设置危废标志。
九十、高密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危废固废储存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高密建滔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在盐泥暂存场南北两端增加围堰,加高原来的西围堰,杜绝盐泥扬撒问题;对硫酸钡生产场地东西两端各加高约20厘米的围堰,防止硫酸钡流散,硫酸钡生产后及时送至成品库或外售。
九十一、山东坤德钢结构有限公司存在危废固废储存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该公司危废暂存库台帐已完善,危险废物实现分区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中暂存的0.94吨废液压油已转移至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齐全。
九十二、面对日益繁重的固废危废监管任务,潍坊市尚未成立专门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能力明显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7年8月,设立了潍坊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为潍坊市环保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定编8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具体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工作。
九十三、《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工作。目前全市3973个地下油罐,已完成改造1612个,尚有60%未完成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实施。
(一)全市共有951家加油站,已有733家完成地下油罐改造,改造完成率77%。
(二)印发《潍坊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加油站改造台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抽调专门力量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