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庄严而神圣的宪法宣誓活动。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同志作为领誓人,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右手握拳,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崔凤友同志指出,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有助于全厅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 培养宪法情感,使之自觉尊崇宪法、热爱宪法和信仰宪法。因此,今天的这次活动,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宪法教育,对于我们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和宪法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组织今天的宪法宣誓活动,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时刻铭记誓言,履行承诺,不断增强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并自觉将宪法要求落实到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之中,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从事崇高的生态环境事业,用行动践行对宪法的热爱,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努力为加快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