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技术对接会在烟台召开
2019-01-31

1月30日,全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技术对接会在烟台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精神,部署了我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上,生态环境部技术组专家陈尧同志作了专题技术培训,讲解了国家《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介绍了国家试点城市(唐山市)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剖析了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和技术难点,对我省开展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崔凤友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崔凤友强调,开展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最基础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沿渤海各市、县(市、区)要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推进“查、测、溯、治”四大任务,尽快建立科学完备的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要注重协调配合,学习借鉴试点经验,建立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好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好相关技术单位和第三方优势,选派优秀执法人员“自带干粮”,参与唐山试点现场排查工作,以干代训,将试点城市经验学到手,指导和推动我省的排查整治工作;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先进技术手段,更要充分利用实地踏勘、现场走访等传统排查手段,确保全面排查各类入海排污口,形成完整系统的基础资料,纳入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

崔凤友要求,沿渤海各市、县(市、区)要参照试点地区和省生态环境厅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落实排查资金,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调度制度,及时通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要做好信息公开,市、县两级要在一报(党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主动介绍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流域处、海洋处、省环境执法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省环境规划研究院负责同志,东营、烟台、潍坊、滨州4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沿渤海1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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