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告。
一、拟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2026年01月16日,2025年10月17日正式开始环保设施调试。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青州市鲁禹节水灌溉设备厂
联系人:张德利 18866701696
项目地址:青州市高柳镇西马庄村西路口南3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