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告。
一、拟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时间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7月1日,2025年1月2日正式开始环保设施调试。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青州市华昆塑料厂
联系人:刘坤 13406666695
项目地址:青州市高柳镇政府驻地段村路口北500米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