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青州市谭坊冷藏厂年屠宰15万头生猪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3月15日-2024年04月12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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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州市谭坊镇谭坊西路南侧
青州市谭坊冷藏厂 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年屠宰15万头生猪改扩建项目 | 青州市谭坊冷藏厂 | 山东省青州市谭坊镇谭坊西路南侧 |
附件:青州市谭坊冷藏厂年屠宰15万头生猪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