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9-03-01

针对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自2月19日以来全省共15个城市先后发布重污染应急橙色或黄色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应急响应、落实减排措施。省生态环境厅派出机动队分赴济南、枣庄、济宁、聊城四市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2月26日,检查企业及工地91家(个),其中,枣庄市19家(个),济宁市32家(个),聊城市40家(个);检查济南市道路30km(扬尘和渣土车运行情况)。现将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1、济南市未按要求落实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下绕城高速和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渣土车上路运行,道路扬尘和渣土车排放尾气叠加,污染严重;

2、枣庄市区域内存在露天焚烧,郯薛路与206国道交接处道路积尘严重,滕州市侉庄区域拆迁工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滕州科技职业高中)工地仍进行施工作业,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3、聊城市莘县齐鲁交通发展集团邯大高速在建项目工地现场检查时非道路移动机械仍在进行施工作业。

机动队已督促当地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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