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普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环保公示
2021-07-13

根据《国务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山东普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智能垃圾分类设备、5万台风机、15万个通风设备、15万套百叶窗及800吨配件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2021年8月9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5966144455

通讯地址: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巴黎路东首

山东普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邮编:262500

编号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1 年产5万台智能垃圾分类设备、5万台风机、15万个通风设备、15万套百叶窗及800吨配件项目(一期工程) 山东普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巴黎路东首

附件:山东普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智能垃圾分类设备、5万台风机、15万个通风设备、15万套百叶窗及800吨配件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

点击下载:山东普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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