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华昆塑料厂环保公示
2021-06-07

根据《国务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青州市华昆塑料厂年产10000吨农膜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07日-2021年07月05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3406666695

通讯地址:青州市高柳镇政府驻地

青州市华昆塑料厂 邮编:262500

编号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1 年产10000吨农膜项目(二期工程) 青州市华昆塑料厂 青州市高柳镇政府驻地

附件:青州市华昆塑料厂年产10000吨农膜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

点击下载:青州市华坤塑料厂二期工程验收检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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