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2019年1月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
2019-03-07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区域逆温、静稳及局部高湿等不利因素综合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南部和汾渭平原将出现区域性重污染过程。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按照“提前预警、区域联动”原则,提前向各市政府致预警建议函,指导各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同时加密会商,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及时提醒各市调整预警级别。应急响应期间,对各市应急工作情况实行日调度、日分析、日报告,每日统计各市应急期间工业用电量,通过工业用电量的变化情况校核各市应急减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月份,全省共经历3轮重污染过程,第一次过程为12月30日至1月8日,第二次过程为1月10日至15日,第三次过程为1月17日至19日,共发布预警29次(其中橙色预警15次,黄色预警14次)。应急响应期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7.4万余人,检查企业6.5万余家,检查施工工地2万余个。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集中夜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各市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继续对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同时按照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办法,对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责任人进行问责,督促各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降低危害,维护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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