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青州市国伟彩钢瓦厂复合板、彩钢瓦、C型钢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22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3563692821
通讯地址: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大王村
青州市国伟彩钢瓦厂 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复合板、彩钢瓦、C型钢加工销售项目 | 青州市国伟彩钢瓦厂 | 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大王村 |
附件:青州市国伟彩钢瓦厂复合板、彩钢瓦、C型钢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