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08月27日-2019年09月24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3964656705
通讯地址: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夏坡村
青州市陈星炒货厂 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炒货制品厂 | 青州市陈星炒货厂 | 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夏坡村 |
附件:青州市陈星炒货厂炒货制品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