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08月13日-2019年09月09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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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
青州市青泽钙业有限公司 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年产2万吨氢氧化钙及1万吨氧化钙项目(一期工程) | 青州市青泽钙业有限公司 | 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 |
附件:青州市青泽钙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氢氧化钙及1万吨氧化钙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